1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勞動者辭職,必須經過用人單位同意才可以嗎?
2樓:乾萊資訊諮詢
在《勞動合同法》第37條中有著明確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勞動者辭職時,並不需要有什麼特別的理由,只要提交了書面的辭職報告,不管用人單位是否批飢孫準,30日後他就可以離開工作崗位,用人單位也必須為其結算工資,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而在試用期內的更簡單,只要提前3日和單位打個招呼,而且也不必提交書面的辭職申請。雀顫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其實就沒有員工辭職的審批權。
員工辭職是否需要公司同意,勞動者辭職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
3樓: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 解除勞動合同 ,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有特殊情況,如在試用期內的,或者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強迫勞動的,勞動者還可以隨時通知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
在法律條文中員工都只是通知即可辭職,根本就不需要公司同意。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費 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勞動者主動辭職有無補償金?為什麼?
勞動者主動辭職是沒有補償金的,補償金只適用於那些無故辭退員工的公司。但是以下幾個情況,就算員工是主動辭職,也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的。第一,這種情況就是公司沒有按照勞渣乎動合同約定對員工進行勞動保護。這種保護包括安全技術的保護,也包括工業衛生的保護,還有對工作時間與休假制度的保護,還有一些特殊工種,比如...
公司的解僱和勞動者應該如何賠償?
公司解僱員工,不一定需要支付賠償或者補償。需要根據解僱的原因,來做出不同的區分。首先,如果公司是通過與勞動者協商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這時候公司就需要承擔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責任。其次,如果解僱的原因是因為勞動者出現了法定的過錯行為,例如 勞動者在任職期間,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或者存在嚴重失...
國家會管我們勞動者嗎
保留或者收集能夠證明你與單位存在著勞動關係。廠證 廠牌,等。二 支付工資時,索要個人的工資清單,否則,拒絕簽名!或者簽名後註明 無清單 三字樣!工資發放花名冊必須載明出勤天數,工作時數,加班時數,個人確認無誤後才能簽名。其他一律假工資單等,千萬不要去簽名!三 工作時間方面的證據,打紙卡的可以影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