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有規定進廠需要月才能辭職嗎?不然要扣半個月工資,這

2021-06-01 14:26:47 字數 3101 閱讀 3497

1樓:眾神迅影焴

勞動法沒有規定要工作三個月以上才能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有規定員工辭職要扣工資嗎?

2樓:沭陽單繼亭律師

正常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但用工方如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合同,用工方還要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關於勞動法!某工廠的工資,如果你要辭職就要扣半個月工資,是不是違反了勞動法?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第(一)項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同時,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40.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根據上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要求單位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4樓:風紀

如果是正式職工了,你工作有一段時間辭職的話,還要發一定的補貼.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剛進廠的正式工要做滿三個月才可以辭工'他嗎的進了黑廠啊

5樓:匿名使用者

沒這個說法,小廠都是這樣的,大廠進去三天,辭工就有工資拿。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是沒有規定剛進廠便能辭職的,但廠有你們之間的合同,而三個月不過是轉為廠正式員工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裡沒有這樣的規定,就是你們雙方有這樣的約定,你也可以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辭職。

進了一個廠,不是按勞動法的,廠裡說沒滿三個月離職要扣半個月工資,

8樓:凱業牛

試用期只需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過了試用期提前一個月通知即可離職

我進了一個廠,必須要做滿三個月才可以辭職,急辭工要扣半個月工資,我因家裡有急事需要急辭工,可是隻做

9樓:逗樂貓丿

可以自離啊,這樣省去多少麻煩,只不過工資少了

10樓:j現房管家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中國的工廠確實比較苛刻

進一個不是按勞動法的廠,辭工快工時要扣半個月工資,那可以勞動法告它嗎?有沒有用?

1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沒有按照正常的辭職程式辭職的,用人單位是不能剋扣其工資 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2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請問中國勞動法有規定工人進入工廠上班不能辭職除非不要工資直接走人,有這樣的規定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關係,試用期的要提前三個月通知,非試用期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但若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則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者未按照以上規定解除的,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賠償數額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勞動法是否有規定說自動離職要扣半個月的工資?

14樓:上海笙銘律師

勞動法沒有這個規定;

如果單位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勞動法辭職需要多長時間,勞動法規定員工離職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法規是如下規定的,但老闆在最短時間多久批下來,就不得而知了,因為有些老闆會很快批下來,有些老闆遲遲不批,沒有法律觀念。辭職人,要看他的該單位的工作時間,是在試用期內?還是過了試用期。分這兩種情況說明 一 尚在試用期內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提前三日通知 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 過了試...

勞動法有規定工資問題嗎,勞動法有規定公司每個月幾號發工資的嗎

你的情況屬於非標準工作制,單位是可以實行非標準工作制的,但必須有勞動部門的批文,如果沒有按標準工作制計算。保底工資七百得看是否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低那麼是違法的,不低是合法的。對於加班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費。如果這些問題解決不了,向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吧。沒有辦法,現行的勞動法的執行力度,我們...

勞動法中有明確規定要提前月打辭職報告嗎

勞動合同法 規定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沒有提前通知就離職,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賠償損失或者要求支付違約金。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