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長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請問上市公司的董事長 總經理是否必須與該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2-03-21 23:03:42 字數 3047 閱讀 1141

1樓:艹有灰機

你好!如果董事長是公司的股東,作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長與公司建立的不是勞動關係,個人認為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董事長不是公司股東,那麼非公司股東的董事長是公司管理者,如果也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認為需要簽訂勞動合同,董事會的決議或聘書可以代替勞動合同的內容,不一定要另外簽訂勞動合同。

2樓:微風

董事長是董事會選舉產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東,也可能不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就要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從法律意義上講,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如果董事長是公司的股東,作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長與公司建立的不是勞動關係,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董事長不是公司股東,有董事會的選舉決議,非公司股東的董事長是公司管理者,如果也並非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簽訂勞動合同,董事會的決議或聘書可以代替勞動合同的內容,不一定要另外簽訂勞動合同。

相關法律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請問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是否必須與該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

3樓:蕭霞齊儀

法律中的民事主體分為自然人與法人(擬製的人)。自然人是以生命存在為特徵的人,而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並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人存在社會團體法人、企業法人等分類,其中依法註冊登記的公司是企業法人。

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董事會由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代股東大會行使管理公司的權利、對股東大會負責、受股東大會監督。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受董事會監督並對董事會負責。總經理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同,是指總經理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請問公司董事會成員是否需要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是什麼?

4樓:墮落之後的繁華

應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部《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通知》(勞部發[1994]360號)第四條第一款:關於廠長、經理簽訂勞動合同問題。廠長、經理應與聘用部門簽訂勞動合同。

實行公司制的企業廠長、經理和有關經營管理人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經理和經營管理人員的管理規定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同。」

關於印發《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問題的解答》的通知(勞部發〔1995〕202號)第一條:《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問題的解答》的通知(勞部發〔1995〕202號) 關於廠長、經理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

按照勞動部勞部發〔1994〕360號文的規定,廠長、經理是由其上級部門聘任(委任)的,應與聘任(委任)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公司制的企業廠長、經理和有關經營管理人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有關經理和經營管理人員的規定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同。

5樓:呼延新

有幾個問題需要您注意,第一董事會不是勞動法主體,不能成為勞動法規範的物件;第二董事會的成員是指個別還是指全部;第三目前很多董事會成員是身兼數職,並非僅服務於一家公司;第四勞動者勞動關係只能有一個,但是勞務關係可以有無限個。董事會成員屬於勞動者,他可以選擇和公司訂立勞動合同或者是勞務合同,一個歸勞動法調整另外一個歸民法調整,二者是不同的。

根據您的補充資料,我認為如果副總經理在該公司經常出勤,並有工作服、工資卡等,應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明確提出簽訂「勞務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6樓:雁歸戲天

不需要,這是入股關係,不是勞動關係。

應當受到《民法通則》,《公司法》調整。

不是受到《勞動合同法》調整。

主體是不同的。關係也不同。因此適用的法律法規也是不一樣的。

除非,董事會成員在企業裡或公司裡有勞動關係,但應當另作處理。

7樓:

應不用籤吧,我們公司的就沒有籤,他們大把錢,工資呀、獎金呀、車啊房啊,籤這個有啥用啊,難不成這些人還要依靠這東西來保障不成,如果我的工資呀福利呀都很高,我也不會去籤什麼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保護最無力保障生存或者生活保障的基層人員最需要的東西。

股東需要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

8樓:盍玉枝之丙

勞動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正當權益,它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體現,如勞動合同書、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其他書面檔案等。公司股東既是公司的投資人,也可能成為公司的勞動者,如果股東會對股東作為公司勞動者的工資及勞動權益有書面約定,可以視為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

9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股東只是公司的投資者,不同於公司的員工,如果股東計劃在自己投資的公司工作,在該公司領取薪酬,由該公司幫你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那麼就需要與該公司簽署勞動合同

但如果僅僅是作為投資者投資該公司,並非該公司的員工,就不需要與該公司簽署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系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署,建立在勞動關係的基礎上,與投資關係無關。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資訊,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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