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和動產是什麼意思,什麼是動產和不動產?有什麼區別?

2022-03-20 11:36:37 字數 6117 閱讀 2242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著物。包括各種建築物,如房屋、橋樑、電視塔,地下排水設施等等;生長在土地上的各類植物,如樹木、農作物、花草等,需要說明的是,植物的果實尚未採摘、收割之前,樹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著物,屬於不動產,一旦採摘、收割、砍伐下來,脫離了土地,則屬於動產。

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財產。如機器裝置、車輛、動物、各種生活日用品等等。

不動產的特點是,與土地不能分離或者不可移動,一旦與土地分離或者移動將改變其性質或者大大降低其價值。例如,建築物一旦移動或離開土地就不成其為建築物,其價值將大大降低。而動產則可以隨意移動,其價值不受影響。"

2樓:吳田田

不動產簡單來說就是不能移動的財產,不動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它土地附著物。

3樓:束秀愛敏寅

根據物能否移動並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害其價值為標準,可將物分為動產和不動產,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移動就會損害其價值的物,不動產主要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定著物;

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

動產與不動產,是法律上對物進行的最重要的分類。由於動產和不動產在經濟價值以及利用方法等各個方面均有極大的不同。因此,法律上對其調整原則亦有很大不同,這也是區分動產與不動產主要法律意義所在。

(物權變動的法定要件不同;訴訟管轄方面的不同。)

什麼是動產和不動產?有什麼區別?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別:

1、移動性

動產具有可移動性。比如說手機、機動車、辦公桌椅等流動資產與資金等動產、。

不動產這種就是屬於位置固定性。比如說像土地,房屋、等這些就是屬於土地定著物。

2、個別性

動產一般來說不具特殊個性,都是普遍存在的。

不動產可以說它都是有著它的獨特性、異質性,包括位置差異、權利差異 等。

3、耐久性

動產一般來說都是會存在損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來說都是有限的。

不動產可以說它的壽命長久,比如說有的時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這樣也是會造成損耗、毀滅,且增值。

4、數量有限性

動產數量一般來說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數量沒有太多的侷限性。

不動產卻是供給有限。

5、保值增值性

動產很少具有保值增值性_。

不動產這種是由於數量有限性及耐久性,相對來說它的財產可以說具有一定保值增值特性的。

5樓:幸運的吳兼

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別:

1、移動性

動產是可以脫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如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

不動產是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2、個別性

動產一般沒有什麼特別的個別性,都是普遍存在的。

不動產都是有獨特性、異質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 。

3、耐久性

動產一般都是存在損耗的,在移動、流動過程中都會出現一定的好損,耐久性一般都是有限的。

不動產一般都是壽命長久,比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且增值。我國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數量有限性

動產數量一般都是量化的,數量沒有太多的侷限性。

不動產卻是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 ,經濟供給有彈性。

5、保值增值性

動產一般都存在損耗貶值的情況,很少會有保值增值的情況。

不動產由於數量有限性及耐久性,所以相對於其他財產是具有保值增值特性的。

擴充套件資料

動產是指能脫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資產,如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

中國的動產善意取得的制度設計,亦應遵循債權形式主義物權變動模式的一般規則,即以有效的債權合同為基礎,並結合交付和登記始發生物權變動。善意取得是根據無權處分人和受讓人對財產的「雙重佔有公信力」而發生的。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6樓:鑽誠投資擔保****

不動產是指:

不動產是指不可移動或者如果移動就會改變性質、損害其價值的有形財產,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及其相關權益。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

動產: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用途和經濟價值的物,一般指金錢、器物等。與不動產相對。

得失變更上,動產是交付主義,不動產需登記。訴訟管轄及涉外法律適用上,動產是屬人主義,不動產是屬物主義。中國的動產善意取得的制度設計,亦應遵循債權形式主義物權變動模式的一般規則,即以有效的債權合同為基礎,並結合交付和登記始發生物權變動。

因此,動產善意取得不是基於無效合同,第三人強行「原始取得」所有權。第三人的善意也不能補正無權處分行為的效力,而是使得原所有權人的追及權受到限制。善意取得是根據無權處分人和受讓人對財產的「雙重佔有公信力」 而發生的。

7樓:舞璇瀅

1、經濟學上的動產與不動產定義和區別:

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用途和經濟價值的物,一般指金錢、器物等。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如移動即會損害其經濟效用和經濟價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橋樑、樹木等。與動產相對。

2、在法律上區分動產與不動產的定義在於:

得失變更上,動產是交付主義,不動產需登記。

訴訟管轄及涉外法律適用上,動產是屬人主義,不動產是屬物主義。

3、動產抵押與不動產抵押的區別:

動產抵押一般不需要登記。

不動產抵押一般要登記才生效。

擴充套件資料

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由於是人們生產和生活所必不可少的物質條件,法律對其權利的變動持慎重態度,一般以向國家行政主管機關登記為要件,否則不受法律保護。如在我國,土地實行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有關土地佔有權和使用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專門法規調整。

房屋買賣,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還必須向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登記,辦理過戶手續才能發生所有權轉移的後果。而對於動產物權的變動,則一般以物的實際交付為要件,甚至可以合同成立為要件。

不動產不一定是實物形態的,如探礦權和採礦權。 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8樓:對面包的愛

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用途和經濟價值的物,一般指金錢、器物等。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如移動即會損害其經濟效用和經濟價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橋樑、樹木等。

拓展資料:

動產為移動後仍不改變性質、損害經濟效用及經濟價值的物,於大多數國家並未以法律條文清楚列舉,多認為不動產及定著物以外之物即屬動產,如英國、日本、臺灣及中國等,而法國民法採列舉方式定義動產,法律上能支配控制的各種自然力、與土地分離後的花草、果實也屬動產,如電腦、臺車等均屬之。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不動產作為自然物的特性有: 不可移動性,又稱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個別性,也稱獨特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耐久性,又稱壽命長久,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而且增值; 數量有限性,又稱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經濟供給有彈性。

9樓:醉意撩人殤

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別:

1、定義

動產是指能脫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資產,如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2、權力設定:

動產的轉讓和其他權利的設定不需要書面的形式,而不動產無權的轉讓和其他權利的設定必須採用書面的形式。

3、公示:

動產的轉讓以交付為公示方式而不動產和其他權利的設定則以登記為公示方式。

擴充套件資料:

不動產社會經濟特性:體現人們之間的社會關係和經濟關係的特性。

1、價值量大:

與一般物品相比,不動產不僅單價高,而且總價大。

2、用途多樣性:

也稱用途的競爭、轉化及並存的可能性,主要指空地所具有的特性。從經濟角度土地利用的優先順序:商業、辦公、居住、工業、耕地、牧場、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

3、涉及廣泛性:

又稱相互影響,不動產涉及社會多方面,容易對外界產生影響。在經濟學中稱為外部性,分為正的外部性、負的外部性。

4、權益受限性:

由涉及廣泛性引起。**主要通過設定管制權、徵收權、徵稅權和充公權四種特權進行管理。

5、難以變現性:

也稱為變現力弱、流動性差,主要由價值高、不可移動、易受限制性等造成。影響變現的因素主要有不動產的通用性、獨立使用性、價值量、可分割性、開發程度、區位市場狀況等。

6、保值增值性:

增值指不動產由於面積不能增加、交通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人口增加等,其價值隨著時間推移而增加。保值是指不動產能抵禦通貨膨脹。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immovable propertvy

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民法學上的物,是指存在於人身之外,能夠滿足人們的社會需要而又能為人所實際控制或支配的物質客體。按照不同的標準,物可分為動產與不動產、流通物與限制流通物、特定特定物與種類物、主物與從物、可分物與不可分物、原物與孳生物、有主物與無主物等。

其中,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是以物是否能夠移動並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壞其價值作為劃分標準的。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若移動則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

電腦、電視、書桌這樣子的東西平時是不動的,但這並不是不動產。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移動並且不會因移動而造成價值上的貶損。這些東西在現實中不移動,是因為你不想移動,而不是不能移動。

所以,你的電腦電視書桌等都是動產。

各國對動產與不動產的界定也是不同的。現在,國際上並不是單純地把是否能移動及如移動是否造成價值的貶損作為界定動產與不動產的唯一標準,而是綜合考慮物的價值大小、物權變動的法定要件等因素。例如,飛機、船隻等,國際上通行將其界定為不動產。

因為其價值較大、辦理物權變動時要到行政機關進行登記等。

動產和不動產有時是可以互變的。例如,果園中果樹上的果實,掛在果樹上時是不動產,但是如果採摘了下來,那就變成了動產。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

債務人是指在經濟上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即「我欠人」

債權人則是指在經濟上亨有要求對方償還一定價值的權利的人,即「人欠我」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如移動即會損害其經濟效用和經濟價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橋樑、樹木等。與動產相對。

固定資產

fixed assets

屬於產品生產過程中用來改變或者影響勞動物件的勞動資料,是固定資本的實物形態。固定資產在生產過程中可以長期發揮作用,長期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但其價值則隨著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而逐漸地轉移到產品成本中去,並構成產品價值的一個組成部分。根據重要原則,一個企業把勞動資料按照使用年限和原始價值劃分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對於原始價值較大、使用年限較長的勞動資料,按照固定資產來進行核算;而對於原始價值較小、使用年限較短的勞動資料,按照低值易耗品來進行核算。在中國的會計制度中,固定資產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和工具等。

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固定資產的價值是根據它本身的磨損程度逐漸轉移到新產品中去的,它的磨損分有形磨損和無形磨損兩種情況;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因損耗而轉移到產品中去的那部分價值的一種補償方式,叫做折舊,折舊的計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限總和法等;固定資產在物質形式上進行替換,在價值形式上進行補償,就是更新;此外,還有固定資產的維持和修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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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不動產 日本法律是怎麼規定不動產的

1 不動產 是指土地 建築物及其他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及其相關權益。2 或不動產 是指不能移動或如移動即會損害其經濟效用和經濟價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築物 橋樑 樹木等。與動產相對。3 或不動產 是指不能移動或者如果移動就會改變性質 損害其價值的有形財產,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