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間要多久才籤勞動合同,要等到轉正嗎

2022-01-04 07:47:52 字數 4714 閱讀 1668

1樓:華律網

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一、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四、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樓:

一般是試用期1個月,然後簽訂正式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不需要等到轉正的時候,只需要在建立勞動關係之後一個月內就要去籤。

用人單位不積極籤合同的,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而且他們需要承擔下面的法律後果:

1、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不跟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與你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當然,如果你公司之所以不肯籤合同是為了避免承擔社會保險的,那是沒法迴避的,在你舉報監督之後,該單位還應依法為您繳納社會保險金。

最後,其實現在許多剛入職的人,為了保證能在試用期轉正,公司出什麼條件就遵守,即使沒按規定籤合同也不在乎,其實這樣做背後會損害到自己的利益,建議最好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剛入職試用期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4樓:華律網

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一、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四、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樓:英格拉姆

按照勞動法的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也應該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對勞動者的保護,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份,也是合同年限的一部份。

所以你們公司還是比較規範的,但是你簽訂的時候要注意的是:

1、合同中對試用期的一些規定;一般來講雙方都是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

2、試用期的時間與合同年限之間的關係:

合同年限為半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

合同年限為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合同年限為三年的以內的,試用期不昨超過3個月;

合同年限超過三年的,試用期可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也就是說,最長的試用期為6個月,但是要籤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才行)

3、試用期的福利待遇:

基本的保險,三金是要勞動者一入職用人單位就要承擔的,而不論是否為試用期。

所以你的擔心有點多了,如果你在試用期離開是正常的不用負違約責任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比較常見的單位對試用期的錯誤認識有:

1、規定很長的試用期期限。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但是單位並不是可以隨意決定使用期的具體長短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動輒要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規定,在試用期內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在試用期勞動者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是他的法定權利,並無違約可言。 3、僅僅訂立一份試用期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僅與勞動者簽訂一份試用期合同,勞動者就相當於正式員工,因為按照上海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單位要解聘勞動者,則應按照程式給出正式的解聘理由,勞動者還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同時,如果是續訂勞動合同不得規定試用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約定是試用期工資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水平。

這種情況比較普遍,而法律規定,試用期工資應當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的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2023年上海市最低工資為960元)。 5、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已經形成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保險,勞動者有權主張自己的應得利益。

6、試用期內無正當理由辭退勞動者。按照上海市勞工合同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勞動者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一般來說,很少有單位可以做到第二點,因為許多用人單位公佈的招聘條件比較簡單,但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要求卻越來越嚴格。

勞動者遇到這種情況,若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一般都可以勝訴。 可供參考。

7樓:匿名使用者

剛入職在試用期也要簽訂勞動合同的。

職工在試用期的,與用人單位也存在勞動關係,應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8樓:法律快車

試用期是要簽訂合同的。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鑑定包括試用期,看你們怎麼約定的,入職就要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對勞資雙方的保障,試用期過後簽訂的合同當然就不包括之前的試用期了撒

試用期不籤合同,轉正之後才籤勞動合同的單位靠譜嗎

10樓:肖秀珍法茶

試用期一般是不簽訂合同的,一般是協議。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11樓:滑萱冀乙

你好,說明這個公司管理不規範,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約定試用期。不籤書面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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