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間,馬上籤勞動合同,但只想做滿試用期就離職怎麼辦

2022-08-18 23:17:22 字數 5358 閱讀 7866

1樓:

你就跟老闆說,你試用期後再考慮籤不籤合同,先託著.到試用期完了,你拿了工資就走人,這樣你不用負任何責任的,如果你現在馬上籤約了,就很多麻煩啦,因為檔案,戶口,違約金等都很麻煩,強烈建議現在不要簽約!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3樓:請多指教哦

雖然勞動合同法有規定的時間,但是要看你們公司是否按照這個去執行的?

你們當時來的時候,公司應該給你們說過,試用期離職需提前幾天?

轉正之後需提前幾天?

如果你現在不記得了,你可以去確認一下,如果有員工手冊,也可以看一下里面有關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當初應該有口頭協議的啊

怎麼說的?

是不是說試用期也有工資?

如果有的話,你可以幹滿試用期,拿工資走人

如果不是,那你就是白乾了

這個沒辦法的哦

如果你簽了合同,那你至少要幹多久,合同上都有明確的說法,然後如果你辭職,那你要付違約金的。那樣你就得不償失了

5樓:筆尖上的螞蟻

直接跟老總交流去唄~

簽了勞動合同,但是前3個月在試用期,試用期怎麼離職?

6樓:使何吵覆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時,即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可在勞動合同中註明試用期限。用人單位如果在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從建立勞動關係滿一個月之後主張雙倍工資的賠償。

7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只要提前三天就可以離職的,寫份離職報告,寫一下離職原因,還有最後工作日就可以了

試用期結束,未籤勞動合同,離職是否有離職證明?

8樓:金果

試用期結束離職,未籤勞動合同,離職單位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向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並辦理離職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9樓:微風

試用期結束離職,未籤勞動合同,離職單位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向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並辦理離職手續。

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補償,公司若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0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1樓:中顧法律網大狀

你好,未籤勞動合同可要求支付雙倍工資。你可以隨時離職,並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沒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嗎?

12樓: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蒙面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沒有試用期,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

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達一個月以上,勞動者有權離職,不用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並可以要求從次月起,由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

工資,是勞動者的合法收入,無論勞動者什麼原因離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都無權扣押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勞動者有權向勞動機關投訴。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能和國家法律相牴觸,如果牴觸的,該條款無效。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拓展資料:

關於《勞動合同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1)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14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等,補繳社保.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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