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認定為合同的勞動關係嗎

2025-07-08 00:40:10 字數 2915 閱讀 7715

1樓:孫旭權

簽了勞務合同不能認定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與職工存在勞務關係。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衫桐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頃餘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或乎坦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係處理。

2樓:善世集團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此告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高蔽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戚扒州務的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

未籤勞動合同可否認定勞動關係

3樓:汪世龍

未籤勞動合可以通過考勤卡、工資發放記錄、社會保險記錄等舉證確定勞動關係,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明粗職的過程中,可以進行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

【法律依據】關於確定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激塵鎮;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兄擾」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認定勞動關係

4樓:王長玉

如果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支付憑證(銀行轉賬憑證)或記錄(工資發放的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憑證;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以及其他同事的證言等。

此外,還有以下證據間接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有關自己事蹟的報道。

2)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局擾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3)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採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4)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

6)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影。

7)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8)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9)信用卡賬單郵寄位址為單位。

一、到勞動局投訴要什麼程式嗎。

勞動局投訴流程步驟:準備證明材料、協商調解、投訴舉報仲裁;材料:個人身份證件、證明勞動關係的資料。

一)需準備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證明勞動關係可以是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收集以下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或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三)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碼臘肢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

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遲世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未籤勞動合同怎樣認定勞動關係?

5樓:文爺君鱺穵垵

一、用物巧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 書面勞動合同 ,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 簽訂勞動合同 ,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 社會保險費 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段螞敗 補籤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期限 由雙方協商確定。

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 終止勞動關係 ,但對符合簽訂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 經濟補償金 。 四、建築施工、礦握顫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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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要仲裁怎麼取證,未簽訂勞動合同和未繳納保險怎麼申請仲裁

沒有勞動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卡 出勤卡之類的,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不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如果用人單位不能提供勞動合同,就視為未簽訂!現在你主要是收集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1 工資轉賬憑據 2 考勤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