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被竊,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員工賠償?

2025-05-23 06:35:20 字數 1410 閱讀 2962

1樓:小小小**小

野枝1、商品被竊頌信敏,如果勞動者在事件中有過錯,則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坦晌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店內商品被盜,員工需要賠償嗎?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在僱傭勞動關係中,發生財產被盜案件,僱員一般無需承擔責任。除非你們有明顯的過錯,在過錯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責任。

這和勞動合同約定沒有關係,不能通過約定的方式把法律規定的僱主責任轉嫁到員工身上,因此,約定與否沒有意義。若公司未經確認直接扣除工資,屬於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 夏雪梅律師。

3樓:粵語就是廣州話

不需要工人負責賠償。

在生產中、法人的風險不能轉移工人工人、不同行業存在不同的風險、除非法人(公司主體經營)所賺的利潤(剩餘價值)分配給所有工人、不看勞動時間、不看年齡、不看性別等等。

4樓:朝陽群眾

需要賠償的,不管你是多麼的盡職,終究是在你倆的監管下遭竊的。

5樓:網友

員工有沒有失職的情況,如果有肯定需要賠償了!

店內東西被偷員工要賠償嗎

6樓:程玉偉

不一定要賠償,如果是他人盜竊了店內東西,應由盜此或拆竊人負責賠償,店員不是盜竊人,沒有森棗賠償義務,法律也沒有規定店員在此種情況下的先行賠付義務,因此,不能要求店員團老先行賠付,再由店員向盜竊者追償。

店裡東西被偷,老闆要求員工全部賠償,對嗎

7樓:

要根據員工的過錯程度來承擔責任。

1.員工違反職責,具有重大過錯的,應當賠償被盜物品的損失。

2.員工只是輕微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理由:按照《勞動法》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海警

不對;店裡東西被偷,是相應的防盜措施沒有做好;

讓員工全部賠償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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