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嗎,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

2022-03-06 22:24:51 字數 6403 閱讀 2411

1樓:華律網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修正後的婚姻法增設了離婚時的損害賠償制度,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8條做了補充,該條規定: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離婚可以索要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損害結果的發生是賠償的前提條件,明確損害結果對於賠償數額的確定有決定性的意義,因此有必要明確損害的範圍或者損害的計算標準。婚姻法第46條對此問題並沒有作出詳細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8條做了補充,該條規定: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因侵害行為有差別,其所造成的損害亦有所不同,分別論述於下:

1、在重婚情形下。重婚行為構成了夫妻間貞操義務的違反,主要會造成他方配偶精神上的痛苦。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精神損害不可能精確計算,只能委之於法官憑藉司法經驗,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情節、常理、醫學鑑定等因素予以判斷。

至於物質上損害亦非不存在,比如,一方婚外性行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體受到傷害,由此產生的醫藥費。另外,為獲得他方配偶不忠行為的證據而支出的費用亦應計算在內。

2、在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情形下。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侵犯的客體與重婚相同,其所造成的損害後果與後者造成的結果相類似。重婚造成的結果前文已有詳述,此處不再贅述。

3、在家庭暴力情形下。這裡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至於精神上損害,同樣應委之於法官依前文所列標準予以確定。

4、在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情形下。虐待家庭成員的損害後果與家庭暴力情形下的損害後果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5、在遺棄情形下。物質損害主要包括扶養費、家庭生活費當中應由對方支付的部分。精神損害依上述規則予以確定。

損害除上述所列各項之外,在判決離婚中,律師費、訴訟費也應一併計算。因為這些費用是本不應發生,但由於一方配偶侵害行為導致離婚而產生。

3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③實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應當注意:①有權要求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僅指合法婚姻關係中的無過錯方。②無過錯方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損害賠償,而不能像與配偶同居的第三人提出。

③必須是由於對方的上述四種過錯導致離婚的才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請求。④必須是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賠償請求。

4樓:無訟

依據我國《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因此,因為重婚離婚可以要求對方給予損害賠償。

離婚時,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5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困惑

女子李某所住的村子地處偏僻,人們受傳統教化影響很深。後來,李某與同村的吳某結婚,結婚一年後,李某生下一個女孩兒,滿是男尊女卑思想的丈夫吳某將女嬰扔進了深山。李某得知此事後,將孩子抱回,但孩子不久就死了。

李某痛不欲生,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損害賠償。李某可以要求賠償嗎?

律師答疑

李某可以要求損害賠償,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一方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的,另一方離婚時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本案中李某剛出生的孩子被丈夫扔進了深山,直接導致了孩子的死亡。因吳某有遺棄家庭成員的惡劣行為,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給予李某賠償。

法條連結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理薈萃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因為夫妻一方法定過錯離婚的,過錯方應該就自己的過錯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

6樓:易書科技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①重婚的;

②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③實施家庭暴力的;

④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應當注意:

①有權要求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僅指合法婚姻關係中的無過錯方。

②無過錯方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損害賠償,而不能像與配偶同居的第三人提出。

③必須是由於對方的上述四種過錯導致離婚的才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④必須是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賠償請求。

什麼情況下離婚可以要求賠償?

7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三一文庫

在離婚中,夫妻一方無過錯,一方有過錯,無過錯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重婚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離婚損害賠償,是修改後的婚姻法增加的一個新規定,它既是婚姻關係民法屬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護離婚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需要。那麼,究竟在什麼情況下離婚可以要求賠償呢?下面,就讓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什麼情況下離婚可要求賠償  1、可要求離婚賠償的情況如下: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具體說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2)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3)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4)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

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

8樓:華律網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修正後的婚姻法增設了離婚時的損害賠償制度,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8條做了補充,該條規定: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離婚可以索要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9樓:法律快車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0樓:禚方伏康平

夫妻離婚可以要求賠償的情況是: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離婚可以索要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女方離婚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賠償

11樓:華律網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修正後的婚姻法增設了離婚時的損害賠償制度,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8條做了補充,該條規定: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離婚可以索要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2樓:熱浪人間

在離婚中,一方有婚姻過錯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賠償。期間不分男女。雙方都沒有婚姻過錯的,誰也不賠償誰。

例如 《婚姻法》規定的下列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3樓:來自靈華山鎮靜的半枝蓮

女方離婚,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賠償,那他得是有對不起你的地兒啊,這你就是你可以問問律師,你倆要是和平分手,那沒有說賠償那個事兒啊!

離婚的時候哪些情況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14樓:友恆律師事務所

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那麼損失賠償的範圍是怎樣的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審理損害賠償案件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是一個適用法律比較困難,且往往引起社會爭議的問題。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既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又要慎重穩妥,要特別注意三個問題:一要嚴格把握精神損害的賠償範圍。

當前,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範圍已從民法通則規定的公民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和榮譽權,擴充套件到生命健康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和隱私權等方面,而且提出的索賠數額越來越高,從幾千元到數百萬元不等。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動向。人民法院處理精神損害賠償問題時,要堅持以人身權利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為原則,不要隨意擴大受案範圍。

對因生命權、健康權遭受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精神損害的,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的條件,就應當受理,慎重處理。二要嚴格掌握精神損害賠償原則。對侵權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法判令加害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對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一般不予支援;加害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比較嚴重的,可根據加害人的過錯程度、侵權情節、損害後果等具體情況,依法判令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要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應當明確,人民法院通過審判活動.確認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其目的在於撫慰受害人,教育、懲罰侵權行為人,在社會上樹立起尊重他人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的法制意識和良好道德風尚。賠償數額要切合實際,原則上不宜過高。

各地因經濟、文化發展的情況不同,具體數額可有所差別,不要互相攀比。要正確引導當事人,對於過高數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一般不予支援,並向請求人說明訴訟費用的負擔原則,以限制濫訴行為。

另外針對損害賠償的訴權也是有限制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條(2)無過錯方在訴訟中基於法律主體地位的不同,請求損害賠償的訴權保護也會受到限制。

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一)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 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男方有過錯起訴離婚,女方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條件 重婚的 有配偶者與版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 遺棄權家庭成員的。以侵犯隱私權要求他的精神損害賠償,難以得到支援。精神損失費的功能 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功能為懲罰 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功能是補償,強調精神損害的物質賠償是以補償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失為目的 認為精神損...

產品責任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產品侵權可以要求精神損害嗎

1 d.啤酒廠應該賠償原告的精神損害 不對,這個情況題中沒有說是否要求精神傷害賠償,當然不該選2 c.啤酒廠可以通過出示產品合格證明免責這個不可能免責,你應該是學法律的,你應該明白3 b.原告應當證明啤酒瓶的 非自己行為導致這個不對,這個是內責任劃分的問題,對消費者是連帶賠償。首先根據 民法意見 有...

離婚訴訟中,哪些情形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我國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根據此規定,有權要求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僅指合法婚姻關係中的無過錯方,無過錯方損害賠償的請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且必須是由於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