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未滿怎麼辭職啊,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三年內能辭職嗎

2022-01-05 15:57:06 字數 4998 閱讀 9021

1樓:匿名使用者

你需要提前30天通知單位就可以了!

有關約定的交通費什麼的,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需要你承擔。

另外,如果約定了培訓費,但是是需要拿出依據的,不是簽過字的培訓費用,你無需承擔。

你通知單位辭職的話,建議你用ems的方式發出,有個依據!

因為時間已經不夠30天的,建議你跟單位商量一下,商量不成的話,你就提出請假好了!

2樓:韓飛律師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提前三十通知,合同可以解除,但要承擔公司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用(有發票,公司內部的培訓不算),如果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扣發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離職後,公司會自動停止社保和醫保。

4樓:李永輝律師

您好,除非單位對員工進行了專項的技能培訓,並約定了服務期情況下才可以約定違約金。您可以離職,但是依法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

5樓:匿名使用者

寫辭職報告,提前告知公司。未實施培訓的不算。

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三年內能辭職嗎

6樓:活寶不是一二個

可以的試用期提前3天,非試用期提前30天,書面告知。

7樓:智聯校園

簽訂合同後提前離職是可以的。

二、提前離職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採用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剝奪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體活動的自由行為;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

5、扣押勞動者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的;

6、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集體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8、應當訂立或續訂而未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除上述情形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外,其他情形下勞動者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合同期未滿辭職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8樓:匿名使用者

一、「合同期未滿離職者單位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10000元),並追究其接收單位對我單位的經濟補償。這合法嗎?」:

1、關於合同期未滿離職處罰是否合法的問題:

(1)如果公司沒有為你提供專業培訓、並因為提供專業培訓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你必須為公司工作的服務期的話:此條約定違法,因為違法而無效,你不必理。

(2)如果公司為你提供了專業培訓、並在勞動合同中與你約定了服務期:此條約定部分有效、部分無效,有效的部分是:你在約定的服務期內提前離職應負違約責任的部分;無效的部分是:

給予的處罰固定為5000元~10000元的部分,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正確的應是:你的培訓費用÷約定的服務期(x年)×剩餘年限。

2、關於「追究其接收單位對我單位的經濟補償」:

(1)如果你沒有拿到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就到新單位:這條約定合法,但不是「補償」而是「賠償」,即因為你違法辭職而給你原單位造成的損失,應由你的新單位和你對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而且新單位要承擔大部分賠償。這是有法律依據的。

(2)但如果你不是違法辭職、而是合法辭職、你原單位卻故意扣押你的離職證明等:你和你的新單位都不負什麼責任,這條約定無效。

(3)如,雖然是你違法辭職,但你的辭職卻並沒有給原單位造成損失、或者雖然有損失,原單位卻拿不出證據證明:你和新單位也不用賠償。

二、「公司的意思是培養一個人不容易,如果你要走就給我錢。提前一個月也沒用」:

1、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通知(試用期內提前3天),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員工合法辭職的方式,你公司的「意思」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公司的意思無效。

2、如果你想辭職,提前30天或3天(試用期內)書面通知、並注意保留你已經書面通知的證據,到30天后就可以走人,至於公司的處罰、補償,不用管它。

3、如果公司因此而扣押你的檔案或工資或是不給你開離職證明: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無效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解決。

三、1、「用人單位有權力罰款嗎?」:無權,但如果合同中因為為你提供培訓而約定了服務期,單位有權要求你承擔違約賠償。

2、「如果我簽了,就要履行嗎?這屬於無效條款嗎?」:

(1)如果是違反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的條款:簽了也不必履行。

(2)條款是否無效,還要看你的具體情況。

9樓:

您好!一、案情分析

公司和您簽訂了勞動合同,另外還讓您簽訂規章制度確認書。其中規定合同期未滿離職者單位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10000元),並追究其接收單位對我單位的經濟補償。現在需要明確的是您所在的工作崗位是不是經過了特殊專業技術培訓,或者您是不是掌握有公司的商業祕密或者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資訊。

二、律師建議

第一,如果您經過特殊專業技術培訓或者沒有掌握公司的商業祕密的話,您已經簽字確認了該規章制度,那麼您有可能要支付規章制度約定的補償金,接收單位對您公司需要進行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根據該法第23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如果您沒有經過特殊專業技術培訓,也不掌握公司的商業祕密或者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資訊而有競業禁止義務的,那麼公司的規定是不合法的,您即使已經簽字確認了該規章制度對您也不產生法律效力。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規定,除了特殊專業技術培訓、掌握有公司的商業祕密或者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資訊兩種情形外,不得約定違約金。而且,根據該法第37條的規定,您在30日前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三、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0樓:

不合法。根據《勞動合同法》職工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況如下: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如果你的情況不屬於上述兩種,那麼就不應支付違約金,你單位的規章制度本身就違反法律規定,屬於無效的規定。

請問勞動合同期未滿,員工辭職都要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勞動合同期未滿,員工辭職除和用人單位約定的培訓服務期未滿需要支付相應的培訓費用外,不需要承擔法律後果.員工提出離職通常有如下情況 1.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2.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

勞動合同法辭職了,合同期以到,合同期一年,我做了三年,如果我辭職了公司應該怎樣賠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如何辭退合同期內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公司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公司辭退,提前一個月通知讓她在這個期間找公司,找到隨時可以走,那可以不用支付經濟補償嗎?需要補償 如果要支付的話得支付多少 提前一個月通知,只要補償他一個月工資就可以了。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