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用人單位口頭辭退,勞動者應如何應對

2022-01-03 01:08:09 字數 2173 閱讀 1717

1樓:職場桔子

首先,讓單位出具辭退證明。然後,要求單位給予合理的補充。如果單位不願意,就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即使在試用期內也必須有試用合同。如果沒有這些東西的話,你可以去勞動局直接去告他。如果他違規解聘的話,那麼你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解決這些問題。

3樓:莫了未了

可以投訴到勞動局,把情況和勞動局的人說清楚,拿好自己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局的指示去操作就可以了。

4樓:朱立強

繼續上班打卡,不讓進,馬上報警,不要擔隔時間,以報警記錄申請勞動仲裁不要私了。這是我的血的教訓。

5樓:容寒玉

‍‍繼續上班打卡,他不按排你工作時你就大鬧一場鬧出事來,每個工廠都有弱點,比如安全,環保,給他舉報。就給他當安全員照相,每天如此,看他害怕不。‍‍

6樓:以心

‍‍要求用人單位開具書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根據證明中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提出自己的要求,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出具證明或者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7樓:尓康

‍‍收集所有證明你是公司員工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牌,工資條,打卡記錄……等等,該拍照儲存的拍照,越多越好。還有,自己一個月全部收入的證據要收錄,這關係到賠償。有些公司合同或者工資條上只有一點收入,但是實際上公司卻發很多,通過其他途徑發放。‍‍

8樓:有知居

我之前遇到過這種情況,如果你和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還沒有到期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進行申訴。

9樓:小月有愛

直接告訴他,兩小時後來拿錢,你給我準備好!是我的,一分不能少,是你的,我一分不要!

10樓:dj林林

像你們在工作單位,那個時候都應該簽署勞動合同,這種口頭辭退的是屬於違規行為,應該向勞動部門提起訴訟,相信一定會有相應的解決辦法。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應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書面證明,因些口頭辭退是違反法律的,單位用口頭辭退方式,員工假如不上班了,要勞動仲裁支付賠償金,單位可反咬一口說我沒辭退過你,是你主動不幹了,按你自動離職處理,你什麼也得不到了,那時員工多被動,所以單位如口頭辭退,你可打**給勞動監察部門,讓勞動部門為你做證,還有員工可以用錄音方式錄下單位口頭辭退的語音,這叫證據。‍‍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悲啊!不思另開新路發展自已,而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了敲詐勒索上。

13樓:影子

先看你手裡有沒有簽訂的合同,有的話帶個錄音筆再去找領導,留下錄音證據,然後拿著證據去勞動仲裁。公司開除員工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有會議紀要,不得隨意開除員工,除非員工做了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或者是做的事情有損公司形象或者是性質惡劣的事情,會被公司開會研究決定開除或者辭退。

14樓:暗受

‍‍‍‍提醒廣大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口頭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也是違法行為。《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因此,勞動者在遭遇解職時,不要輕率離職,應當確認單位的解職是否符合法律法規。‍‍‍‍

15樓:

找勞動仲裁,有合同沒理由辭退違法,辭退必須書面寫清,你要簽字就沒戲了,不簽字不讓上班,仲裁期間一樣可拿工資,我打過

16樓:傷心的銀杏

報勞動站,寫投訴稿件

17樓:吉憐晴

小編是沒進過工廠的人?不是其中的套路

18樓:來自九洞激揚的薄荷草

不管怎麼樣,該拿的工資要要回來。

19樓:汐

‍‍正常上下班,比原來還要有紀律,職業內的工作該做什麼就做什麼,工作紀律,工作成果做好儲存。不讓公司抓到你任何違反制度,不認真工作的把柄。至於領導的口頭辭退通知,讓他見鬼去,沒書面通知,就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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