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法的問題,勞動法關於調休問題?

2022-01-03 00:07:38 字數 2721 閱讀 7726

1樓:趙阿挫

這個情況一定要分析腦出血是因為受到外界刺激,既傷害,還是因為病情導致。如果是因為收到外界刺激,比如說爭吵或者壓力大,那麼可以界定為工傷的,這個由社保進行賠付,單位的責任是法定的。如果是疾病引起的,這個就定義不成工傷了,單位的責任就是道義上的。

2樓:喵小採

關於勞動法的問題,可以諮詢一下律師方面的或者是看中國勞動合同法這一本書裡面有詳細的介紹。

3樓:畢芙笪庚

1、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合同,但存在用工關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這就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2、合同期限為三年以上的,最長的試用期為六個月;3、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本人工資的300%計發加班費。

4樓:以霞房雀

1、未籤合同,而勞動者又在用人單位上班,就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2、學生勤工儉學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範。

5樓:諫桀申屠純

可到工廠所在地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6樓:廉勇安永言

你好,這樣做是不行的,你所在的工廠違反了我國的勞動法有關規定,你完全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尋求幫助解決。而不要採取做違反規定的事。供你參考

7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條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係,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條國家提倡勞動者參加社會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第七條勞動者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 工會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第八條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

第九條***勞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勞動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工作。

8樓:逸球程名

是不是最近華為的問題刺激到你了?

9樓:有本事你別死

沒問題的,只要在回家開門之前的路上及上班時間,都是工傷

10樓:十三圓桌騎士

建議你認真的讀一遍勞動法,就107條,沒多少的。

連結如下:網頁連結

希望對你有幫助。

11樓:大美木楠楠呀

按《勞動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資保護制度,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所謂依法制定,是指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工資分配辦法時,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並經過公示。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勞動者個人工資,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同工同酬和不低於集體合同的原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正常勞動時間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儘快蒐集有利證據,比如證人證言之類的

13樓:睿睿媽媽說天下

你看下是哪方面取得本問題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諮詢365中心的,裡面有專業的法律團隊的

勞動法關於調休問題? 50

15樓:友書白

調休(tiáo xiū)是指某個工作日責令其不上班,而到週末卻要員工來還班。或因有工作需節假日上班,等以後用工作日為其補休。

因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四十三條規定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但是,如果公司先讓員工「欠班」,那麼到週末則是「還班」。或節假日上班,然後補休,公司仍然支付員工工作日的基本工資。所以一些公司常常採取調休的辦法。

16樓: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十條: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有關於勞動法的,有關於勞動法的

單位用工之日起就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你同事的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工作時間少得到的也只能是15天和10天的工資。勞動法規定,工資應按月發放不得剋扣。你的情況,存在前提條件,給你調崗你不同意的情況,你可以辭職,有權要求公司支付你工作日的工資,如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你提交證據u,你的身份證,用工...

關於新勞動法的問題急急急,關於新勞動法的問題 急急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

勞動法關於工資分配的問題,依據《勞動法》的規定,我國工資分配原則有哪些

如你所言,同工同酬原則,這只是一個原則,在原則之下可以有許多種情況導致同工並不同酬,你這種情況在事業單位是很常見的,因為你不屬於事業編制。不算違反,公司可以根據自己情況調控效益工資。工資分配是用bai人單位自 du主權。按 勞動zhi法 第四十六條dao 四十七條 四十八條規內定,用人單位工容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