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辭職工資如何結算,辭職之後工資怎麼結算

2021-08-13 15:20:27 字數 2026 閱讀 8019

1樓:匿名使用者

針對你所敘述的情況來看,從嚴格法律意義上來說,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現在有明令規定,公司在招聘新員工時不得以先交納保證金作為招聘條件,其實就算當時交了,既然按照正常辭職程式你也交了辭職報告,也完成了工作交接,並且公司也允許你辦理了辭職手續,那麼他就應該把當時交納的保證金返還給你。

至於說4月的工資要5月才發,這個是正常的。一般的公司都有薪酬發放制度,既然沒在離職當時給結算,只要5月10號給發了也是對了的.

不知道你們公司有多大,多少人呢? 你工作了幾年呢? 按勞動發規定上一定時限後它應該為你簽訂勞動合同併購其相關保險。

建議你先給你們老闆或者人事部門協商,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的就先不提,先讓把那600的保證金給你.... 如果他們拒絕,你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他他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會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提起申訴.....勞動仲裁在管理這方面還是比較有威信的....

因為會審計到公司的信譽,等系列稽核,或者罰款什麼的.....別怕....你所敘述的情況對你完全有利.....

現在是公司就是黑,蒙一個是一個....

2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合法的。首先你的公司在你上班的1個月內沒有與你簽訂合同和繳納社保就已經違反勞動法了。超過30天(1個月)沒有和員工訂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從第二個月起公司要支付員工雙倍的工資。

你可以撥打當地的勞動仲裁中心請求勞動仲裁,祝你好運。

3樓:沉魚落燕子

這個是公司的相關的規定的!你放心他們會給你一堆一堆的合理化的條例來讓你頭暈目眩的!做好心理準備吧!

4樓:睦軼圭紫杉

可以拿到工資,按照你們當時約定的試用期工資結算。可以一個月結清。

工資按照實際工作時間結算

沒有簽過任何合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可以拿工資1、可以;

2、可以;

3、有的。

5樓:禚章揚駿俊

如果員工是提前30天正常辭職的,應該按照工作天數正常結算。非正常離職(急辭或者自離)就不好說了,財務一般會根據本單位的情況扣除部分工資,沒有統一的標準,這方面勞動法也沒有細則規定。

辭職之後工資怎麼結算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你要明白,工資和獎金的性質,工資是老闆給員工每個月必須發的待遇部分,而獎金就是屬於額外的獎勵,老闆是可發可不發的。如果你做的好,老闆給獎金也是正常的,數字也是由老闆自己定的。

你遞交辭職申請之後並沒有立即離職,而是到現在還在工作,你還是公司員工,也就是說工資是沒有問題的。而至於獎金部分,就看老闆如何決定了。不過我想老闆應該正常給你發放的,你也不要道聽途說。

週末加班不管你是否遞交辭職申請,公司都要發加班費的。而且應該是平均日工資的雙倍的,不可能不算工資的。

如果老闆不給你發獎金,那你也知道找他說說情了,獎金部分法律幫不了你。不過週末加班部分如果老闆不給你發加班費的話,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的執法人員幫你仲裁,要回你應得的勞務報酬。

希望可以幫到你!good luck !

7樓:

提前一個月辭職工資怎麼算

8樓:安靜的女漢子

辭職之後用人單位應該一次性結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9樓:宋沈劇文惠

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信就可以,到期後即可離開,未領取的工資應該發給你,你還可要求單位支付你加班工資和被不合理扣罰款項,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權

10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上是一個月以後就可以結算工資了,這個你要和領導溝通,要不和人資的說說,實在不行那就仲裁,一般情況下還是會按實際發放工資的。

11樓:李靈敏

一般是一個月就給你了,我的就是這樣的,辭職後一個月直接打你的工資卡里的。具體還是問問自己的公司吧,應該有這塊的制度,問下你們部門結算工資的人員,看怎麼給你

正常辭職工資結算糾紛我每月工資大概是2300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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