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滿了,可公司還沒和我籤合同,而且國家法定節假日也不給工資,這樣的情況我可以告公司嗎

2021-05-05 09:00:30 字數 885 閱讀 8321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先把你的工作性質先給你搞清楚,然後才能計算你應該能拿到多少。

1、試用期的問題:什麼是試用期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了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即你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這個問題。應按正式待遇。

2、你工作性質應屬於什麼。

應屬於幹滿一個月,在雙方未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又幹了5個月以上。

3、辭職時,隨時走合不合法的問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你屬於依法解除。

4、你能申請的權利

試用期6個月與相同崗位人員工資的差額(《勞動合同法》第83條)+第2個月未訂立勞動合同後開始出現的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依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金(滿6個月不滿1年為一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法》第46、47條)+節假日扣除的工資+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用。

當然以上是理論值,要是你只申請辭職,就沒別的了,如果你申請賠償,具體能申請下多少來,要看當地勞動部門如何認定了。

2樓:戚廣利

1、試用期6個月,並且試用期也過了,公司未籤合同,算工資時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工資也都被扣除的。公司這樣做是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要求賠償7個月來的雙倍工資及其法定節假日的工資。

2、你要辭職的話隨時都可以走。法律要求正式員工辭職應當提前30天提出。

3樓:藍海旭日

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告發單位,並申請6個月期間的雙倍工資,並要回節假日的加班工資。一般今年的工資標準剛出臺,查一下,並要求單位補發。

試用期滿後,公司說不合格不予繼續錄用,有補償嗎

試用期滿後,公司說不合格不予繼續錄用,是沒有補償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試用期滿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讓我籤關於自願不參加社會保險的申請,我該不該拒絕簽字

1 勞動合同沒有到當地勞動 社會保障部門做申報,否則不會存在不繳納社保一說 2 這份自願放棄的宣告書,即便你簽字了,也是無效的,因為是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現在擺在你面前的方式 1 瞭解你是個例or公司是違法用工慣犯了,如果是前者,與公司hr溝通,告知勞動合同必須是依法的 即公司必須依法繳納 這份申請...

試用期內 試用期滿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可以考公務員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注意看下面所說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考公務員,筆試的時候先不要跟單位說,等進了面試再和單位說吧。另外,面試之前要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 工作證明 同意報考證明 和人事部門好好說說,如果是一般性質的事業單位 當年招考時沒有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話 單位是會放人的。另外如果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