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從南
1、如果長期被迫加班的話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悉態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員工可以隨意拒絕加班嗎。
1、不可以。
2、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加班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安排勞動者加班,更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或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如果確有需要,如因生產經營的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是每日不得超過乙個小時,特殊原因下最長不得睜伍源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3、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協商程式限制,勞動者不能拒絕: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橘者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四)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五)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六)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們可以瞭解到按照規定如果長期被迫加班的話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話,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網友
加班不能隨時離職,應該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程式辭職。
單位經常加班,能不能隨時離職?
3樓:大聰明答主
單位加班頻繁可能對工作和生活產生負面影響,但離職需要慎重考慮。一方面,頻繁換工作可能會影響個人的職業發展和穩定散坦性;另一方面,離職也需要面對找工作的壓力和不確定性。因此,在離職前可以考慮與單位協商解決工作衝態桐時間問題,或者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經過溝通和妥善處理後仍然不能接受單位的工作安排,那麼閉茄離職也是一種選擇,但需要提前做好準備和規劃。
單位經常性的加班,有加班費嗎
如果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該支付加班費。單位加班合理嗎?職場上,加班是普遍存在的,合理的加班也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很多企業和用人單位不顧職工的合法權益,只顧自身利益,無節制的加班,超時加班,嚴重侵害了職工的權益和身心健康,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根據 勞動法 旁純第四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
加班後可以不調休嗎?平時加班可以調休嗎
就是說你加了班,比如你今天週日加班了,你不能說下次比如週二我有事情,將週日加班調到週二休息,不允許,這就是不調休。調休假可以累計,沒有法律規定必須多少期限內休完 如離職時仍沒休完,可以主張加班費 調休天數不得大於加班天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天。超過天按事假處理。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調休時,應充分做好工譁緩作...
用人單位強迫員工加班可以投訴嗎?
被迫加班勞動者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中物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世培氏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