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最高法司法解釋

2025-06-22 16:45:11 字數 2522 閱讀 1376

最高法關於勞動合同法的司法解釋

1樓:律漸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的內容主要關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時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民事訴訟法》等配高相關法律之規定作出的解決與處理,以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不屬於勞動爭議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情況予以處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第一條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無管轄權為由對勞動爭議案件不予受理,當事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經審查認為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案件確無管轄權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經審查認為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有管轄權的,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仲裁,並將審查意見書面通知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人事爭培虧尺議仲裁委員會仍不受理,當事人就該勞動空納爭議事項提起訴訟的,應予受理。

第二條 仲裁裁決的型別以仲裁裁決書確定為準。

最高法關於勞動合同法的司法解釋是什麼

2樓:汪世龍

最高院關於勞動合同法的司法解釋有許多種,其中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圓扮高的解釋》,在第一條中規定了,缺絕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係後發生的糾紛;

三)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橘尺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最高院關於勞動合同法的司法解釋

3樓:劉偉長

最高院關於勞動合同法的司法解釋有許多種,其中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第一條中規定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圓扮高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缺絕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橘尺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係後發生的糾紛;

三)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一

4樓:創作者

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簽訂、履行合同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可以依法申請仲裁;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依法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讓知侍當事人因上述事項而提起的訴訟。

司法會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的情況進行受理: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係後發生的糾紛;

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勞動關係是否已經解除或者終止,以及應否支付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髮生的坦吵糾紛;

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發生的糾紛,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等移轉手續發生的糾紛;

5、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發生的糾紛;

6、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待遇而發生的糾紛;

7、勞動者因為工傷、職業病,請求用人單位依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的糾紛;

8、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付賠償金髮生的糾紛;

9、因企業自主進行改制發生的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猛侍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最高法《夫妻債務糾紛案件司法解釋》是否具有溯及力

你好,司法解bai釋不存在溯及力問du題,這個司法zhi解釋在生效後dao 正在審理的案件以專及往後立案的案屬件均適用該司法解釋,當然如果一審已經結束,該司法解釋生效在你上訴期間,你還可以上訴,二審也適用該司法解釋。希望能幫到你 2018年1月17日最高院作出夫妻共同債務最新司法解釋後,二審對此前一...

國務院行政法規與最高法院司法解釋誰的效力高

這個bai東西很難說 只能這麼說 如果是du行政zhi複議用,那麼dao行政法規有用點如果是訴訟 回用,那麼答是司法解釋有用一些,一般來說兩者不可能衝突,如果衝突的話 從理論上說是行政法規效力高,但是實際上.呵呵法院是幹什麼的?請問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屬於法律還是部門規章?如果與法律規定相悖怎麼...

融資租賃合同司法解釋,融資租賃司法解釋

一 融資租賃合喊讓納同的內容包括什麼。 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住所 租賃物的基本情況 租賃物的技術效能 合同標的的檢驗方法 租賃期限 租金及其支付期限 租賃物的歸屬等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六條。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 數量 規格 技術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