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諮詢
查詢乙個人有沒改好首有案底可以到公安機關諮詢,可以辦理查詢。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襪森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條的規定,依法核數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可見,犯罪記錄不僅不可撤銷而且在需要的時候還要主動如實報告曾受過的刑事處罰。
2樓:網友
會有看視記錄,不叫案底。
犯罪嫌疑人有案底嗎
3樓:劉盼盼
犯罪嫌疑人是不會有案底的,案底都是判刑過後才會產生的,要是犯罪嫌疑人判刑後,那麼就會有案底。犯罪嫌疑人就是初步懷疑的物件,不過犯罪嫌疑人不是罪犯,只是有嫌疑而已。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
不論是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機關處理後,都要作為案件檔案留存。一是為了儲存案件材料,以備上級核查和備案,二是為了給案件當事人(包括被處理人和辦案人)在對該案進行復核時有案可查。三是為了確保將來被處理人再次出現違法甚至犯罪時,作為其曾經的經歷,作為處理的參考依據。
所以,案件材料是不會自動消除的。除非被處理人死亡一段時間後,公安機關會作為過期檔案處理掉。綜上所述,行政拘留其實就是對某一種已經能夠認定的違反治安管理法的行為處罰,所以肯定會留下案底,也就是要被記入檔案,記錄和案底一樣,永遠不會消失。
關於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資訊進行儲存的。
法律依據《公安業務檔案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凡在治安管理處罰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應當建立治安處罰案卷。治安處罰案卷分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處罰卷兩種。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一、被拘留人員登記表;二、審批表;三、傳喚證(回執);四、訊問記錄,五、調查和證據材料;六、檢查交代材料;七、裁決書;保證書;八、沒收財物收據,罰款收據,保證金收據;九、解除拘留通知書;十、申訴及複議材料等。治安拘留案卷在裁決執行結束後,由裁定機關業務部門立卷並向本機關檔案部門移交歸檔。其他處罰卷,原則上接受處罰的類別分別立卷,由承辦單位儲存一段時間後,登記造冊,經領導批准後處理。
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機關檔案部門移交歸檔。
犯罪嫌疑人會有案底嗎
4樓:尚英傑
法律分析:案底指的是犯罪記錄,而犯罪嫌疑人不是犯人,不會留有案底,最終是否留有案底,需要依據法院的判枯擾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無罪,不會有案底;如果經審判後認定有罪的,會留下案底,如果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會封存犯罪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檔伍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
依法行敗或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立案但是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誰,這個犯罪嫌疑人有追訴期嗎
不受追訴時效限來制,在人民檢察源院 公安機關 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參見 刑法 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 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如果有犯罪事實,已經立案,但是無法確定犯罪嫌疑人是...
犯罪嫌疑人自己為自己辯護可以嗎
犯罪嫌疑人可以為自己辯護。 辯護權作為每個公民 每個人 每個犯罪嫌疑人 每個被告人的基本權利,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既可以自己行使辯護權,也可以委託律師 法律許可的其他公民代為辯護。 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一項基本的憲法權利。實際上,辯護權並不僅僅是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此數的權利...
一審判刑後上訴期內算是犯人還是犯罪嫌疑人
根據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一審判決後還有上訴期,如果過了上訴期被告人沒有上訴則判決生效,如果上訴了則不能視為判決生效。須判決生效後才能進行執程式,一般是判決生效七日內送到報刑地執行刑罰。犯罪嫌疑人初審判為有罪,二審時他的身份是罪犯還是犯罪嫌疑人 一審二審期間是罪犯還是犯罪嫌疑人 初審判為有罪,如果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