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飯店上班籤的是一年的勞動合同,如果我中途有事不幹了可以辭職嗎

2022-11-25 14:16:03 字數 5353 閱讀 4823

1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勞動法規賦予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無法定事實下單方解除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不需要特定的事實發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勞動者運用該條規定需要注意四個方面:

1、提前預告

由於單方解除權使權利人可以僅憑自己的行為就可以使自己與他人之間的勞動關係消滅,由此可能造成相對人利益的損害。因而,對相對人的保護是十分重要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雖然規定,勞動者只要符合法定程式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特定的法定事實的發生。但是,也同時規定了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也就是說勞動者在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後還應繼續工作至少30天。這樣便於用人單位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保持勞動過程的連續性,減輕或者避免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0天未滿,勞動者不得擅自離職,但用人單位可以提前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2、書面通知

勞動合同解除是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完畢之前,當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關係消滅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意味著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消滅,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來說都具有很大的影響,因此,應該採用慎重的方式,書面通知,就是慎重的體現。同時,書面預告也便於計算時間,交接工作,結算工資,有據可查,減少勞動糾紛。

實踐中勞動者在運用此條法律規定中,常犯的一個錯誤是把「解除合同通知」,寫成「辭工」、「辭職」申請,以致於自己的權益不能得到有效維護。所謂「辭工」,「辭職」申請,就是不接受或者不再接受現在的工作或職務,請求離去。既然是請求,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實際上是循《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單位要約,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3、有效送達

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必須有效送達。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應當一式兩份,直接送達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其中一份由收件人簽字作為送達依據保留。收件人收件不簽字的,可以用影像記錄送達情形。

解除合同通知也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送達,快遞送達,一定要在快遞單上標註「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4、人群限制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賦予勞動者的無法定事實單方解除權,並不適用於所有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接受專項培訓並約定了服務期的勞動者,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單方解除需要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勤勞的老克

勞動者按規定辭職是允許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但是你要提前說

4樓:

可以阿!不要工資就沒問題了

我上班一年多了,公司沒簽勞動合同,沒交社保,現在讓我辭職?能拿到

5樓:鑽誠投資擔保****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6樓:匿名使用者

五險是國家規定公司必須繳納的,單位沒有責任不做,你可以先跟單位協商,無果後找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或諮詢12333.

飯店上班沒簽勞動合同離開飯店一年還能要錢嗎?

7樓:李建成律師

飯店上班沒簽勞動合同離開飯店一年了超過了申請仲裁期限了,無法主張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8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沒有飯店籤合同,而且離開飯店1年,才想起維權,那麼超過法律仲裁時效1年的規定,無法提起仲裁解決了。

9樓:霸氣航行天下

不能,第一,過了仲裁時效,第二是屬於民事僱傭關係。

我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但中途不幹了,會有事嗎?不幹了要交多少違約金啊?有其他辦法嗎?

10樓:芒果愛橙子

你與用人單位籤合同了,在合同期限內不想繼續上班,那麼要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注:試用期,是提前3天申請辭職),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領導簽字。

然後,按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與接手的同事做好工作交接,到月底,你要拿到公司開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才完成離職手續。

違約金問題,如果公司沒有培訓過你及簽訂服務期協議的,則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是如果你離職造成公司損失的,你可能要賠償公司損失,所以你最好提前30日通知公司,並辦好交接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1樓:活蹦亂跳的阮白

一般不會有事。

你與用人單位籤合同了,在合同期限內不想繼續上班,那麼要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注:試用期,是提前3天申請辭職),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領導簽字。

然後,按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與接手的同事做好工作交接,到月底,你要拿到公司開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才完成離職手續。

至於違約金問題,那麼你與公司簽訂專項培訓協議的,那麼在約定服務期內辭職,就要支付違約金。不然,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擴充套件資料:

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至於違約金問題,如果你與公司簽訂的是專項培訓協議,那麼在約定服務期內辭職,就要支付違約金。不然,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擴充套件內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漲法律知識

籤一年合同中途不幹了

14樓:管理都督

如果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那就要按合同履行,最好是你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離職聲請,這樣你的責任會小點。

15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是看合同怎麼籤的,如果沒有這方面的條款,就提前一月打招呼就可以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公司沒有培訓過你及簽訂服務期協議的,則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但是如果你離職造成公司損失的,你可能要賠償公司損失,所以你最好提前30日通知公司,並辦好交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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