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公司簽了培訓協議,上面寫到不到一年自己離職要給8000滿一年賠4000現在我做了半年想走,想走怎麼辦

2022-09-20 05:26:41 字數 5575 閱讀 2449

1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提前30日書面辭職 同時按合同約定 賠償公司的培訓費用。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很簡單,給你提供個思路:

培訓協議是否有效?企業有無違反勞動社保法規的行為?

3樓:天涯探路男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對兩種情況約定違約金,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的,雙方可通過約定服務期來規定違約金,專項培訓費用必須有正規票據證明確實已由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且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二是對於用人單位的「兩高」「一密」人員(高階管理、高階技術及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雙方可以通過約定服務期來規定競業限制條款,敬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應按月給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敬業限制約定的則應按約定支付單位違約金。你和用人單位之間雖簽有培訓協議,也要看單位是否對你進行了除單位內部崗前培訓以外的技術專項培訓,並且要有正規票據證明,兩者缺一不可。如果確實屬於上述規定的情況,你就得按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承擔違約金。

我與公司簽了一份培訓承諾書,如果工作不滿一年,就違約要賠償公司5000塊。如果違約?會怎樣?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不允許收違約金,陪訓費就是變相的違約金。要是沒檔案戶口的把柄在公司,就不用管,大不了扔一個月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出錢委外培訓的,是需要賠償的,如果不是,則可以不賠償

6樓:言旨論情

1、公司給予你培訓,是可以約定服務期的。你這個工作一年的要求,就屬於服務期的約定。但這種培訓不能是崗位基本培訓,同時這種培訓必須是企業為你支付了費用的,簡單的說,也就是到第三方進行的培訓,是有發票的。

如果不是,那麼企業是不能跟你約定服務期的。

2、即使是進行了培訓,也約定了服務期,在你提前離職的情況下,你需要賠付的,也只是約定服務期剩餘時間比例的培訓費,而且這個費用不能超過培訓費總額的。

你說的不清楚,但大致判斷,你企業的培訓承諾書不合法。

我跟公司簽了一年的合同,如果我不滿一年就走會怎樣?

7樓:科學喵

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勞動者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跟公司簽了一年的合同,不滿一年就走,勞動者不會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8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按正規程式辭職,你一點都不會怎麼樣。

第二: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公司,3天后就可以結賬走人;如已轉正,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30天后就可以結賬走人了。(公司不能扣除你任何違約金什麼的,如公司不放,你可勞動站投訴)

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普通的小公司沒有任何負擔, 最多就是不給你發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而已。

如果是那種大型央企或者 外資企業 ,你需要寫出書面離職申請,做夠3個月之後可以走,正常發工資, 或者提前找到下一個接崗的人可以提前走。

員工與公司簽訂了培訓協議 沒達到期限就辭職會賠錢嗎

10樓:雲南楊律師

如果協議中已明確約定,就應支付培訓費

11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協議是怎樣規定的,有違約法則的就按規定執行。

我和公司只簽了培訓合同,沒有籤勞動合同。我辭職要賠償嗎?

12樓:簡簡單單

和公司只簽了培訓合同,沒有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有出資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未履行期間的違約金的,但是用人單位未依法簽訂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的。相關依據如下;

1、關於違約金規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2、關於二倍工資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關於證明勞動關係的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13樓:匿名使用者

培訓合同是勞動合同的從合同,兩者存在主從關係。

從(合同)培訓合同的履行時間條款隨之效力待定。

培訓合同是附條件的民事合同,條件是勞動合同生效的情況下,該合同才能成立,當條件不能成就時,該培訓合同不能生效。1,你培訓必須是脫產,有也就是不用上班.照發工資,並且是發了正規的職業資格證書.

才算培訓.

2若是單位有違法的情形,比如沒有依法支付加班費.象800元底薪1.5倍加班費是每小時7.

17元.若是2倍.3倍的加班費則更高.

現在百分之90的單位都沒有依勞 動法支付.

3. 勞 動法第26條用人單位沒有依法支付加班費的你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支付補償金

你隨便找一個理由就可以不用強烈建議你堅持到2023年1月1日,因為17大通過的新的《勞動合同法》z中規定用人單位不準收取勞動者的違約金。但是不排除他們有其他的對策來應對這一政策。希望你能順利地走出這個困境。

賠錢.並且讓單位賠錢給你

14樓:天津市劉律師

這要看具體情況,如簽訂了培訓合同,則是不是實際付出了此費用,如有則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承擔,要扣除實際已經工作的時間,餘下的時間適當進行培訓費用的賠償.當然是不是進行了培訓是主要的,培訓不是指單位的對員工的上崗培訓,必須是在其他機構,如大學付專門的培訓費進行的專項技術培訓,這樣的培訓才是合法有效的.

15樓:來自留雲亭深邃的梭子魚

培訓合同有效,如過離職,需要賠償違約金8000元。

16樓:匿名使用者

培訓合同有效,如果你主動離職,必須賠償違約金8000元,因為公司出錢的目的是為了你學了技術為公司效力,並且只有3年而已,可是你沒有幹夠3年就想走,你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合同,所以你要賠償公司損失。

17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1月1號會出來新的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欠那就是預設長期合同

18樓:匿名使用者

他讓你為公司服務三年,為什麼不籤勞動合同?他如果要你賠償8000元,你就告他兩年不和你籤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法規定。

19樓:黃薇娜

這8000元在合同中稱作「風險抵押金」還是「違約金」,

20樓:玫瑰花

首先你應該知道那份培訓合同合不合法,每個公司的合同都是經過當地勞動局發下來才可以使用的,如果公司沒有經過勞動局而給員工使用的話,就是公司違法,你只要查你手上的那份培訓合同合不合法,可以去當地勞動局問部不就知道了.拿起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

21樓:

強烈建議你堅持到2023年1月1日,因為17大通過的新的《勞動合同法》z中規定用人單位不準收取勞動者的違約金。但是不排除他們有其他的對策來應對這一政策。希望你能順利地走出這個困境。

2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屬於了!這屬於協商性的合同!合同裡面應該註明,公司為你出資,讓你進修學習;他裡面肯定有要求你履行的義務!著份合同與勞動合同是不相干的!

23樓:滕中

感覺lz沒寫清楚

在自己的公司裡幹,怎麼還有辭職一說呢,

如果單純的說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你要走自然要賠償合同上的違約金俄

24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有效 不想在公司做 又想走 簡單 來一計 假痴不癲 叫他下你就可以了 .一反常態 .做事苯.

懶........等等 想辦法 他下你就可以了 過多的我就不說了 自己看著辦 以免人家說我 教壞你了 呵呵

簽了就業協議(上面有違約金規定),沒有參加培訓,也沒有入職,需要賠償麼

不用賠償的。第一,勞動法規定了,勞動合同不能要求違約金類的條款,所以就算有了條款也是無效的 第二,你沒有入職,就算入職了,也有試用期的,在試用期內是可以隨時離職的,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即可 第三,勞動法中關於培訓的違約責任是指企業支付費用,與員工簽訂服務協議,員工參加培訓需要工作滿一定時間,如果未能滿...

和深圳拍賣公司簽了合同一年合同上面寫到一年之後藏品沒賣出去退

有合同就可以證明你的錢和東西,當然可以退。那就要看你的產品。還有費用,是不是涉及到案件了?如果沒涉及的話,肯定是能拿回來的。畢竟你只是委託他進行拍賣。也沒有別的事情。只要你能提供正常的證據證明這些東西是你的。你就可以把產品拿回來。與拍賣公司籤合同賣藏品,藏品沒賣出去,他們要求我寄回合同才會給我寄回藏...

與公司簽訂了培訓協議,要幹滿一年,否則賠償10000元。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五險,沒有法定假日

關於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