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是多久,行政訴訟有效時效是多少年?

2022-03-06 06:54:37 字數 5449 閱讀 3620

1樓:阿元

一般是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

《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緊急情況下請求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不履行的,提起訴訟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屬於其自身的原因耽誤起訴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限內。

2樓:大馬力拖拉機啊

通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行政訴訟時效應當分為以下兩種:

1、一般訴訟時效。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複議決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法定起訴期限的,適用前款規定。

2、特殊訴訟時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由於不屬於起訴人自身的原因超過起訴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間內。

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訴訟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間內。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訴訟有效時效是多少年? 10

3樓:清飛楊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有:

1.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審判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3條第1款的規定:「人民法院依法對行政案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行政訴訟法的上述規定,確立了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的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

2.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行政訴訟法》第4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一原則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過程中,要查明案件事實真相,以法律為尺度,作出公正的裁判。

3.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由此確立人民法院通過行政審判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的特有原則,簡稱合法性審查原則或司法審查原則。

4.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的法律地位平等」。這一規定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在行政訴訟中的具體體現。

在行政訴訟的雙方當事人中,一方是行政主體,它在行政管理活動中代表國家行使行政權力,處於管理者的主導地位;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他們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處於被管理者的地位。

4樓:玉面小飛龍耶

1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直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複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法人、公民或者其它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規範性檔案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訴權或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起期限不得超過2年

複議決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計算,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由於不屬於起訴人自身原因超過起訴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限內,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訴訟的,限制自由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間內。

5樓:中顧法律網諮詢

第三十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複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的十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

6樓:匿名使用者

有根據具體案件確定。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是什麼?

7樓:投融界客服中心

行政複議期限:

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得除外。

行政訴訟期限:

1.申請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1行政機關未告知當事人訴權或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知道或應當知道訴權或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最長保護期為2年,起訴期限仍為6個月)

2.2當事人不知道行政行為內容的: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對涉及不動產的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長保護期為20年或5年,起訴期限仍為6個月)

8樓:活蹦亂跳的阮白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樓:達令達令

行政複議:相關行政複議機構在收到複議申請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對於決定受理的,收到複議申請書之日即為受理之日。

相關行政複議機關應自受理複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特殊情況下,經相關行政複議機關負責人批准,可延長30日。

複議申請人如對行政複議機關作出的複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行政訴訟時效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10樓:快去學吧

行政訴訟bai時效在《中華人民共

du和國行政zhi訴訟法》中的規定dao如下:

第三回十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答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複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的十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

11樓:東奧名師

起訴期限:

(1)議後再bai訴:自收到行政du

複議決定書或zhi複議期滿(60日)之日dao起15日內版起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權

(2)直接起訴——作為的行政行為

①作為的行政行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②保護時限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直接起訴——不作為的行政行為

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緊急情況下請求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不履行的,提起訴訟不受前述期限(2個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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