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當事人的行政訴訟中的共同訴訟人

2021-08-03 00:14:55 字數 1583 閱讀 2456

1樓: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

第一,概念。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七條: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為發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類行政行為發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併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第二,共同訴訟人蔘加訴訟的程式。《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

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應當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第三,關於共同被告的規定。《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複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

2樓:班丘友靈

行政訴訟法第26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發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樣的具體行政行為發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併審理的,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人就是共同訴訟案件的當事人。

對共同訴訟中原告一方是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我們稱之為共同原告;被告一方是兩個以上的行政主體的,稱為共同被告。因此,可以說,行政訴訟的共同訴訟實際就是訴的主體的合併。這與訴的客體合併是不同的。

根據共同訴訟成立的不同條件,可將共同訴訟分為必要的共同訴訟和普通的共同訴訟。

必要的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同一的訴訟,它是一種不可分之訴。主要包括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兩種。

共同原告有以下幾類

(1)兩人以上共同實施違反行政管理法規的行為,被行政機關在同一處罰決定中給予處罰,被處罰人均不服而提起訴訟的;

(2)法人或其他組織因違反行政管理法規,該法人或組織及其負責人在同一處罰決定中被給予處罰,兩者均不服處罰決定而提起訴訟的;

(3)治安行政案件中,兩個以上的共同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機關對加害人所作的治安行政處罰而提起訴訟的。

(4)治安行政案件中,被處罰人和被侵害人雙方均不服公安機關的處罰決定而提起訴訟的。

上述四種共同原告中,如果只有一方不服提起訴訟的,另方(即未提起訴訟的一方)可以作為第三人蔘加到行政訴訟中,而不應作為共同原告參加到行政訴訟中來。

(二)共同被告的情況主要指兩個以上的行政機關針對某一被管理人的同一行政違法行為聯合作出處罰決定,被處罰人不服而提起訴訟,該兩個以上的行政機關均應為被告。

行政訴訟中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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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的申請符合

bai下列情形之一的du

,人民法院應當再zhi審:

(一)dao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回

確有錯誤答的;

(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五)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六)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

(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行政訴訟中,負舉證責任的主要是,行政訴訟法中,負舉證責任的是( )?

誰主張誰舉證,行政機關對自己的辯護理由有舉證責任。做出具體行為的行政機關。行政訴訟法中,負舉證責任的是 行政訴訟中,負舉證責任的是行政機關。行政訴訟法中,負舉證責任的是 a.行政機關。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檔案。被告不提...

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是多久,行政訴訟有效時效是多少年?

一般是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

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是什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有哪些?

行政訴訟受案範圍,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的範圍,這一範圍同時決定著司法機關對行政主體行為的監督範圍,決定著受到行政主體侵害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訴訟的範圍,也決定著行政終局裁決權的範圍。我國現行行政訴訟法有關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規定由三個部分組成 一是對受案範圍的總體劃定。二是對受案範圍的正面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