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70年後怎麼辦?房屋產權年限怎麼算

2022-02-08 17:52:43 字數 4953 閱讀 6990

1樓:搜狐焦點

現在房價過高,購房者肯定會對房子的居住年限感興趣,不知道自己的房子能住到什麼時候。正常情況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種分類,市場上的商品房多為普通住宅(商住兩用住房產權多為50年),產權年限有70年。但是,如果商品房70年到期後,房主該怎麼辦?

我的房子住了有10年了,房屋還能住60年嗎?

70年後的商品房:土地有年限,房屋無時限

房屋產權包括房屋使用權和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70年的產許可權制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我國土地屬於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權不是從辦理產權證或者簽署購房合同的時候算起。按照規定,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得地時間便已經進入了70年土地使用權的倒計時中。

怎麼看買的商品房是不是70年產權?

1、要想保障商品房70年產權,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要檢視開發商的五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看看開發商五證是否齊全。其中,《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會對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有規定。

審查重點:五證的用地單位、建設單位及銷售單位是否與實際的售樓單位一致。

2、到發證機關**查詢,看五證是否為真。

建議購房者重點檢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因為如過其他四個證明不全的話,開發商是拿不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

房子70年後怎麼辦?

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住宅用地可以自動續期。

1、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後的情況有規定:

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通過總結,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因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到期,房主需要交錢續用;相反,如果國家不讓繼續使用,房主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等等。所以,購房者不用太過擔心商品房70年產權問題。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03-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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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貝殼找房

住宅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產權年限

房屋產權年限滿70年後 我們房屋怎麼辦

3樓:阿離

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

4樓:龍貓撩劇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

5樓:樹木愛水閏

1、 重籤合同,續繳出讓金

2、房隨地走,國家補償

(1)由於我國的土地所有權除了集體所有的以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所謂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權。期滿以後,國家有權利收回土地,而房屋產權是沒有期限的,這裡就存在著國家土地所有權與個人房屋所有權之間的矛盾。

(2)但這一設想不得不面對的尷尬問題是:房屋拆遷諸多矛盾浮出水面、《物權法》確定保護公民合法私有財產,城市的發展也肯定不能繼續採取簡單的「國家補償—個人拆遷」的形式。

3、什麼是房屋產權: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6樓:貝殼找房

住宅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產權年限

房屋產權年限滿70年後 我們房屋怎麼辦

7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是一種物權,根據物權法規定,這是一種永恆的權利,並不存在過期之說。我們平常所謂的70年產權並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佔用的土地,根據我國土地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因此,我們城市裡的房子所佔用的土地都是屬於國家的,只是國家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將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了開發商,開發商則需要向國家交一筆土地出讓金,而居民用地的最長使用年限為70年,70年產權便是從這裡來的。剛才我們說了,房子的產權是物權,是永久的權利,而土地則是使用權,只有70年的權利,那問題就來了,70年之後怎麼辦?

關於這個問題目前國家尚沒有作出明確的法令,有種說法是到期後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但沒有具體補交辦法以及規定。最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23年左右才到期我們還有很長的時間來考慮這個問題,因此大家不必過於擔心。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樓:愛情戰鬥機

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

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

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

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9樓:貓籽座

1、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後,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

2、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後的情況有規定:

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

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3、《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規定:

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後,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期申請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4、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擴充套件資料

產權年限

1、土地使用權

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2、房屋所有權

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面對「70年後,我們房屋怎麼辦」的質疑和困惑,眾多的業內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認為,這一問題肯定會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保護私有財產產權的法律法規日益明晰而逐步破解。就目前法律政策而言,下文三大設想可以破解目前的房屋產權年限縮水困惑。 - 重籤合同,續繳出讓金 昆慧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吉昆峰認為,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產權人可以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

但這一做法的最大障礙是:屆時小區業主們作為分散的個體,很可能無法在怎樣繳納和繳納多少土地出讓金方面達成共識。屆時,國家、小區業主集體和業主個人之間如何謀求利益的最大平衡點,成為這一做法能否實施的關鍵。

- 房隨地走,國家補償 由於我國的土地所有權除了集體所有的以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所謂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權。期滿以後,國家有權利收回土地,而房屋產權是沒有期限的,這裡就存在著國家土地所有權與個人房屋所有權之間的矛盾。具體的解決之道可以是,國家將土地使用權收回,房隨地走,個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

但這一設想不得不面對的尷尬問題是:房屋拆遷諸多矛盾浮出水面、《物權法》確定保護公民合法私有財產,城市的發展也肯定不能繼續採取簡單的「國家補償—個人拆遷」的形式。 - 政策持續調整,法規適時完善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國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條例實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問題給購房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和現實個案還比較鮮見。

無論是購房者還是整個房地產業,都沒有意識到產權期限潛在的危機。目前左右房地產**的主導因素還是市場為主,不過,國家政策的持續調整和法規適時完善,將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對房屋產權及其價值的理解,購房者也將更加理性。

70年房屋產權到期後該怎麼辦,房屋70年產權到期了該怎麼辦?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 民用住宅建築 商用建築 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 科技 文化 體育用地50年 工業用地 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業 旅遊 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產權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解決方法 一 延長...

房子產權 商品房70年後到期了該怎麼辦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至於是否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如到期後國家需要收回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房子問題永遠都是我們這些老百姓家中的大事。因為買房開支大,所以跟房子有關的法律規範也較為...

房屋產權年限到了怎麼辦,房屋產權年限滿70年後 我們房屋怎麼辦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後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物權法 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後,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應根據當時的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