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70年到期了後會怎麼樣,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會怎麼樣?

2022-02-19 17:55:03 字數 5466 閱讀 3417

1樓:龍貓撩劇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

2樓:因你舞動

回答你好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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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樓:公評網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房子產權到期後可以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瞭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按照新頒佈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70年產權房和40年產權房的**無法直接換算,主要還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綜合因素,如果40年產權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格的。

5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最近,《民法典》草案中明確提到: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意味著住宅70年期滿後會自動續期,可能是免費續或者繳納部分費用。

6樓:濟南盈科律師事務所

房子產權到期後,房子還是我的嗎

7樓:嚴老師教鋼琴

未來不動產權證回代替房產證嗎?

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會怎麼樣?

8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產權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解決方法:一、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當土地使用權屆滿後,小區的業主可以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申請自動續期,並按要求補交延期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會按當時的1%-10%來徵收。二、若是老舊房有類似拆遷的補償如果房子過於老舊或者變成了危房,且國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築物時,那麼國家一般都會按相關的房屋徵收法律法規,對業主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說,會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綜上所述,如果房屋產權到期了,交錢就可以續用。如果國家不讓繼續使用,房主們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

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9樓:美搭小月初

房子70年產權到期了,應該怎麼辦?

10樓:東海帝皇

回答《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提出:

■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

專家:暫未明確

有減免可能

虹口法院民事庭法官曹豔梅表示,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權法的規定,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分別作出了規定。

對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這意味著兩個資訊:

■ 一是土地使用權滿70年之後,可以自動續期,不必擔心土地被收回。

■ 二是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暫未明確,有減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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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土流集團

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專案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根據《物權法》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續期**或將按照當時樓面毛地指導**

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有些人悲觀地認為,雖然土地產權歸國家,房屋產權是個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仍可能會出現「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的情況。畢竟房屋的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減少,土地的價值則剛好相反,而這也是人們會擔心產權到期後的根源所在。不過,有業內分析,這不太可能成為一種普遍的方式。

二、國內續期先例已出 真相是……

**對於產權到期商住樓的處理也為住宅專案提供了借鑑。

深圳的國際商業大廈就是國內個續約土地使用權的案例。該專案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在同一棟樓內,有20年、30年、40年、50年這四種年限不一的房產證。早的20年產權部分早已到期,為此,**出臺的《深圳到期房產續期若干規定》指出,到期房地產,業主需繼續使用該土地的,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按有償使用土地的原則,延長土地使用年期,在剩餘年期(國家規定的長使用年期減去已使用年期)範圍內約定年期的,補繳地價數額為公告基準地價的35%,並按約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該《規定》,國際商業大廈產權到期的**,都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完成了續期,也令眾多商住專案看到了續期的重要依據。

12樓:龍貓撩劇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

13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最近,《民法典》草案中明確提到: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意味著住宅70年期滿後會自動續期,可能是免費續或者繳納部分費用。

14樓:法律快車

70年後房屋產權到期後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延長房子的土地使用權,並補交土地出讓金;如果國家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和房屋,會對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根據2023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5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會出臺政策,個人不用操心。

16樓:貝殼找房

住宅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產權年限

17樓:會飛的黃魚乾

目前沒有明確的政策和法律。

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

18樓:龍貓撩劇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

19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至於是否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如到期後國家需要收回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20樓:熱詞團小知

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可以續期,不需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規定:

第一百四十八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中共*****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中規定:

第三條 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制度

加快推進民法典編纂工作,完善物權、合同、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制度,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將平等保護作為規範財產關係的基本原則。健全以企業組織形式和出資人承擔責任方式為主的市場主體法律制度,統籌研究清理、廢止按照所有制不同型別制定的市場主體法律和行政法規,開展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專項清理,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加大對非公有財產的刑法保護力度。

70年房屋產權到期後該怎麼辦,房屋70年產權到期了該怎麼辦?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 民用住宅建築 商用建築 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 科技 文化 體育用地50年 工業用地 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業 旅遊 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產權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解決方法 一 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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