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後買的房子,但房產證只寫老公人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2021-05-24 09:28:35 字數 6213 閱讀 4023

1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的: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樓:小島知道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寫老公的名字,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3樓:

那最近是結婚以後買的房子,當然是兩個人的了,難道還是你老公一個人的話,不過是按揭的話,你也們也是共同還款,那是不是,所以說這個是沒有關係的,只要是結婚以後買的房子都是屬於共同財產。

4樓:帛覓山

買房日期是結婚後,沒有證據證明房款是一個人出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上只寫老公一人的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後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只要沒有雙方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房產證如果只寫一位名字,都會註明《單獨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產證,不是註明《單獨所有》這幾個字,住房產權就屬於房產證的登記人一人所有。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6樓:圖圖兔兔圖圖兔兔

結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上只寫老公一人的名字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結婚以後購買的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中第三章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生產、經營的收益;

2、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3、工資、獎金;

4、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夫妻共同財產的**,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擴充套件資料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方的婚前財產;

2、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7樓:

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是共同財產?

8樓:劉彤律師說法

結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

9樓:秦鑫律師說法

婚後共同買房,房產證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0樓:還讓不讓改了

婚後買的房算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由於購房合同上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所以房產證上也只能是一個人的名字。等房產證下發後,再新增你的名字吧,就是再出一本房產證,變單獨所有為共同共有。

11樓:星空

只要是結婚後買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結婚前買的是屬於一方的財產。

12樓:米歐歐

可以視為共同財產的因為是有婚姻法支援的

13樓:

結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上只允許老公一個人簽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14樓:

那這種情況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了老公一個人的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10

15樓:衝浪**優化

是的,屬於共**產,婚後房產,房產證無論寫夫妻任何一方名字,都是夫妻共**產。

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置的的房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出資方名下的房產歸出資方個人所有。

我國《婚姻法》第三章 家庭關係

一、第十七條約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6樓:秦鑫律師說法

婚後共同買房,房產證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婚後是你們兩之間的財物購買的房子,則肯定是算共同財產的!!下面是相關法律法規,希望可以幫助你,謝謝,滿意請給點分!!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8樓: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都會被認定為共有財產,但是也有例外情況。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則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例外情況是指: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19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購買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資就是男方個人財產)

是夫妻自己出資購買的,只寫一人名字也算共同財產

20樓:楊文戰律師

錢是哪來的?如果是你們共同收入財產購房,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財產。

21樓:亦林律師

是的,不是對方父母出資吧?如果是對方父母出資寫你老公名字,則是他一人的財產。

22樓:匿名使用者

婚內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夫妻婚後購買的房子 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 嗎

23樓:王姐普法

法律常識:結婚後買房,房產證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24樓:奇農嘉嘉普

購買的房子 房產證上只寫夫妻一個人的名字,只要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我們的房子是結婚後購買的,但是房產證上只有老公一個人的名字,

25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的都屬共同財產,不管上面有幾個人的名字

26樓:天海相連飛揚

是的,請放心。商品房都屬於私有產。

而且,即使是婚前所買,如果在結婚前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那麼房屋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7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購房,當然是你們夫妻倆的共有財產。

即使只寫了你老公一個人的名字,你還是共有產權人。

28樓:鄭州買房

婚後購房屬於共同財產。

29樓:

只要是婚後買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不管房產證寫誰的名字 性質是什麼

30樓:匿名使用者

國為這個房子是你們結婚後買的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買房前你們之間有關於這套房子的歸屬協議的除外。

3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產證日期在結婚證日期之後,是共同財產的。除非是你放棄了房子的產權

婚後買房,房產證寫著我老公一人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32樓:小島知道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寫老公的名字,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33樓:祝真縱婉秀

如果是拿了結婚證你們共同購房,那麼~不管是登記誰的名字,都屬於你們婚後共有房產,產權一家一半!但是~~如果房產登記方有證據證明該房產是登記方的父母出資購買,贈與他在這一方的,那麼新婚姻法規定,這樣的房產產權是歸登記那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旦離異,是不參與婚後共有財產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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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共同財產,這個問題最好你們先協商解決,不行就走法院程式唄 找個會計所算算每個人所佔多少 第一,看看房產產權取得時間,如果房產證登記時間是在你們結婚以後,只要你沒有書面放棄共有權,那自然就是共同財產。第二,如果是婚前辦理的房產證,自然就是產權人也就是你丈夫的個人財產。第三種情況,如果你婚前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