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自考國際法案例分析題答案,2023年7月全國自考國際法案例分析題答案

2021-04-21 18:34:08 字數 2290 閱讀 5962

1樓:手機使用者

(1)「維斯號」懸掛乙國國旗是一種什麼行為?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

答:「維斯號」懸掛內乙國國旗是懸容掛「方便旗」的行為,由於有些船舶為了逃避本國的稅務而購買某國的船旗,而售旗國是為了獲取大量的船舶登記費。

(2)「和平號」**可否在公海上拿捕海盜船?為什麼?

答:「和平號」**可以在公海上拿捕海盜船,因為,**在公海上有權行使登臨權,有權對嫌疑海盜行為船隻進行檢查或拿捕。由於海盜行為是一種國際犯罪,所以,任何國家的**或軍用飛機都可以在公海上拿捕海盜船。

(3)由哪個國家對海盜船予以審判和懲罰?

答:如果「維斯號」是海盜船,那麼,應由「和平號」的所在國作為拿捕國,對其海盜船予以審判和懲罰。

(4)「和平號」在「維斯號」上未發現任何被扣留或掠奪的人或財物,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答:由於「和平號」在「維斯號」上未發現任何被扣留或掠奪的人或財物,對嫌疑無根據,那麼,「和平號」的所在國作為拿捕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找這些答案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你應該參考教材找答題思路以及出題考核方式,然後應付下次考試。

國際法 案例分析題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參***:bai

1、a國是否du有責任把x引渡給b國,要zhi看兩國是否dao簽訂的關於引渡的

回雙邊條約。因為根據答國際法,引渡一般是以國家間的引渡(雙邊)條約為基礎和根據的,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國家則沒有引渡的義務,是否引渡,在什麼條件下引渡,完全由國家自行決定。

2、a國違反了國際義務。因為引渡的物件一般是普通刑事犯罪和戰爭罪、劫機罪等,根據要麼引渡,要麼起訴的國際法原則,如果不將罪犯引渡,則應毫無例外地對罪犯進行起訴,並按本國法律作為一種嚴重犯罪予以判決。

3、是,因為s國以a 國拒絕引渡的理由,強行將x從a國綁架回b國,不但違反了關於引渡的國際法原則,還侵犯了a國的領土主權,因為國家對其領土內的人、事和物享有完全的、排他的支配和管轄權。

2023年7月自學考試國際法試題求解答案!

求答案啊,是自考的一道國際法案例分析,不瞭解。。。。

4樓:淮安浙江人

一、聯合國安理會作出決議的表決需要遵循哪些程式?其效力如何?

(1)聯合國安理會由5個常任理事國和10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主要負責國際戰爭與和平,制裁和維和行動。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分別為:

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10個非常任理事國任期兩年,每年選舉5個。

一項決議案需要9票贊成才能獲得通過,並且不能有否決票。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擁有否決權。投票如何進行?

安理會主席首先詢問有哪些國家贊成決議案,如果沒有達到9票,主席宣佈決議案未能通過。若贊成票達到9票或9票以上,主席將詢問是否有人否決。如常任理事國中有人投否決票,主席將宣佈決議案未能通過。

如果有9票或9票以上贊成並且沒有否決票,主席將詢問是否有人棄權。

(2)安理會的決議,只要符合聯合國憲章第7章的規定,對所有聯合國成員都將有效。

二、安理會在制止威脅和平、破壞和平和侵略行為方面具有哪些職權?

根據《聯合國憲章》的特別授權,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是安理會的主要職責,並且安理會也是唯一有權在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方面採取行動的機關),具體有:

a、調查,即安理會根據《聯合國憲章》授權對任何衝突和可能導致衝突的任何情勢進行調查,以斷定該衝突或情勢的存在是否危及國際和平與安全。

b、建議,即安理會有權在任何階段建議衝突各方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國際爭端。

c、制裁,即安理會在斷定有危害國際和平和安全的情勢存在並且用和平方法仍無法解決時,可對加害國採取經濟制裁。在以上措施已不合適或證明不足時,安理會有權通過決議採取陸、海、空軍行動以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

三、安理會所採取的行動是否屬於干涉a國內政,為什麼?

不屬於干涉a國內政,理由如下

根據《聯合國憲章》的特別授權,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是安理會的主要職責,並且安理會是唯一有權在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方面採取行動的機關。並且安理會的決議具有法律效力,所有成員國都有義務忠實地履行安理會的決議。

a、b兩國均為聯合國的會員國。a國有義務遵守安理會通過第660號、678號決議。但a國拒絕執行安理會先後通過的各項決議,並稱其為非法。

由美、英、法、意等28個國家組成的多國部隊對a國採取了軍事行動,迫使a國撤軍,結束了其對b國的侵略。其依據的正是安理會通過的授權對a國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678號決議。

國際私法案例分析題高手幫忙,國際私法案例分析題請回答的詳細一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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