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永遠的內德維德
追索勞動報酬的話,如果是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任何時候提都可以,不會超過時效。如果勞動關係已經終止,則從終止之日起算1年。
2樓:法務老劉
有的,一年。舉例說明,你2015年1月進公司,2016年5月離職,一直沒簽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從2015年2月到2016年1月的雙倍工資,最多隻能是11個月。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是怎樣計算的
3樓:四川文典事務所
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起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如果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樓:離開才是對的
勞動糾紛訴訟時效為一年,自實際離職之日起計算。但同時使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為了減少不必要的訴訟成本,建議離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如何認定?
5樓:敖涵壘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勞動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為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於拖欠勞動報酬的,適用特殊時效,即該1年起算點是從勞動者離職之日起計算。 勞動者請求支付雙倍工資差額時會遇到這樣乙個問題:訴訟時效從入職第2個月起算還是從離職之日起算?
如果把雙倍工資理解成勞動報酬,應當從離職之日起算;如果把雙倍工資理解成賠償金性質,應從入職第2個月開始計算。在司法實踐中,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一直是乙個有爭議的問題。 北京勞動爭議諮詢中心專業律師認為,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並不屬於勞動報酬,而是因違反法律的一種懲罰。
所以雙倍工資請求的勞動仲裁時效應從未簽訂勞動合同第2個月開始計算。在此提醒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未籤勞動合同而要求雙倍工資差額時,應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以免自己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護。北京勞動爭議諮詢中心-勞動者自己的勞動爭議諮詢中心---先辦案後交費,不成功不收費!
零風險**!
未簽訂勞動合同補償雙倍工資有無訴訟時效?
6樓:網友
訴訟時效從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起計算。
7樓:小小乖兔紙
離職後一年,或者未離職時候都可以。
如何計算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期間及訴訟時效
8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麼具體怎麼計算呢?首先,是計算二倍工資的起止時間。
計算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計算二倍工資截至時間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其次,是計算二倍工資的工資標準。
司法實踐中,二倍工資的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專案後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專案的,由用人單位對工資構成專案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不足的,二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
9樓:網友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但對二倍工資這一年時效起算目前司法實踐中有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二倍工資既然稱工資,就屬於勞動報酬,就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持這種觀點的有四川、鄭州、、海南。
第二種觀點,也是主流的觀點,認為二倍工資雖然名字包含「工資」二字,但二倍工資的規定出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八十二條,且二倍工資與勞動者是否付出勞動無關,僅僅是法律賦予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一種責任。由此可見,二倍工資的性質不是工資,而是一種法律責任。相應地,二倍工資的時效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之規定,全國絕大部分省市持這種觀點。而持這種觀點的省市又有不同的起演算法,以上海為代表的省市採用逐月起演算法,也就是從應當支付二倍工資的次月起按月計算時效,按月失效;以廣東、重慶為代表的省市則採用終了起演算法,從應當支付二倍工資最後乙個月滿次日起算。
如你所述,據我所知,該勞動者主張二倍工資,除四川、鄭州、海南未過時效,其他省市均已超過時效。不過,為保險起見,建議諮詢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10樓:網友
一、根據現行的勞動仲裁法,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勞動者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的1年內起訴。但關於勞動報酬的爭議不存在上述期限限制,應當在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年內起訴。2014年7月才離職。
所以時效並未經過,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之後,仍可想法院起訴。
二、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規定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勞動者可以要求2012年7月到離職時間的雙倍工資。
附:如果你代表單位一方,可以努力舉證這兩年內他並未到單位工作,不構成勞動關係。
11樓:紹友昌瀚
不是的,訴訟時效是一年,但是一般你入職在2年之內就有部分可以主張的。
12樓: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13樓:線玉蘭秋汝
已經過了時效了。申請仲裁的時效是一年。關於申請雙倍工資的時效,從你離職之日起往前推一年來計算,這一年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會支援,在這一年以前的不會支援。
14樓:四季流行風
雙倍工資請求的訴訟時效應從入職第2個月開始計算,一年內請求賠償。
15樓:曠凌波
未超過時效,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
不用糾結。時效問題大體有3個意見,在這3個意見裡,你的案件都未超過時效:
1、視為勞動報酬,勞動關係存在期間,無時效;最長支援11個月的;比如青島,重慶個別區個別地區;
2、視為懲罰性質,具有1年時效,從申請勞動仲裁開始向前數1年,從入職開始數1年,2個1年交叉部分支援;按月計算時效;最長支援11個月;
3、視為懲罰性質,具有1年時效,但是入職到簽訂勞動合同期間,視為1個整體,從應該支付雙倍工資的最後1天開始,1年內申請的話,都支援,超過1年不支援。
關於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果你今天申請勞動仲裁,則13年3月31日至13年10月底的雙倍工資才能得到支援,在13年3月31日之前的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因為過了一年時效,喪失了勝訴權 1.是工資,也...
工作六年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麼賠償
首先,你需要了解以下兩個法律條文 第乙個是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二個是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申請雙倍工資勞動仲裁
第一,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第二,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則備巖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