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是必須要經過的過程嗎

2025-06-04 23:45:19 字數 1386 閱讀 7528

1樓:朱品文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民法典》爛納。

第飢爛沒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歷如請。

2樓:譚芳

您好,「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到民政部門申請協議離婚時,法律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橘姿離婚不一定都要經過離婚冷靜期, 只有協議離婚需要經過離婚冷靜期,訴訟離婚不需要經過冷靜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 1077 條:自公升彎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吵伍悶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規定離婚必須有冷靜期嗎

3樓:凌珍權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離婚必須有冷靜期,只要是協議離婚,都需要經過冷靜期。去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前空族離婚,需要經過冷靜期30天,最後領取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天內,有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冷靜期滿後三十天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沒有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虧悔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慧弊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新的民法典中規定,離婚冷靜期要冷靜多久?

4樓:愛理說法

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是指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5樓:任印好

離婚冷靜期是協議離婚的必經過程,訴訟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我國《民法典》離婚冷靜期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拿衝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簡簡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消咐殲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民法典》通過離婚冷靜期是為了什麼

民法典通過離婚冷靜期是為了讓離婚率降低,雙方都有一個緩解的機會,避免離婚率過高。是為了讓那些頭腦發熱,因為一時的衝動就要離婚的那些人有個認真思考,全方面考慮的時間,來確定是不是真的過不到一起,還有那些看等待的時間太長缺乏耐心的人就不離了呢。中國有句老話,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為了讓衝動的人冷靜下來...

民法典規定現在離婚有三個月冷靜期嗎

離婚冷靜期時間為三十日,並不是三個月,且該規定於年月日起才實施生敬御遊效。離婚冷靜期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亮銷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

民法典規定不得收取電梯費?

根據我國 民法典 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相應義務。由此條法律規定可以看出電梯與小區內的花草樹木 路燈 噴泉等一樣,都是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並且電梯執行服務不會因為一樓的住戶不乘電梯,電梯的執行維護成本就會有明顯降低,所以一樓住戶應該凳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