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由於各種原因,在我國,男女之間的經濟收入仍有一定的差距。離婚時,生活困難的一方往往是女方。因此,規定一方給予另一方適當的經濟幫助,有利於消除婦女在離婚問題上的顧慮,有利於保障離婚自由,同時也有利於防止離婚後造成不良社會後果。
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給予適當的經濟幫助,與夫妻關係系存續期間的撫養義務是不同的。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其互相撫養的義務是無條件的。但是夫妻離婚後,其人身關係和權利義務關係隨離婚而消失。
一方對另一方提供經濟幫助是有條件的。
人民法院《關於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7條規定,「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一方生活困難是指離婚時已經存在的生活困難,不是指離婚後任何時候發生困難,都可以請求幫助。
同時另一方有負擔能力,幫助僅限於力所能及的程度。
經濟幫助的具體辦法是:
1)離婚時,一方年輕有勞動能力,生活暫時有困難,另一方可給予短期的、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2)結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殘、失去勞動能力而又無生活**的,離婚時,另一方應當在居住和生活方面給予適當的安排,可給予長期的經濟幫助。
3)在執行幫助期間,受幫助的一方另行結婚的,應由其配偶撫養,幫助一方可終止給付。
4)原定經濟幫助執行完畢後,對於要求繼續給予幫助的,一般不予支援。
5)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
另外,不能將一方對另一方的經濟幫助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予以混餚。經濟幫助是一方對另一方有條件的幫助,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擁有的權利。如果一方所得的財產足以維持其生活,另一方則不予經濟幫助。
但是不能用經濟幫助代替共同財產的分割,以防止損害接受經濟幫助的一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擁有的合法權益。
2樓:愚者思思
既然離婚了,一方經濟困難,另一方沒有義務給以援助。再說了,如果,他(她)還想資助對方,那就沒有必要離婚了。
3樓:往事如風慢慢消逝
離婚時一方經濟困難的可以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這種形式的幫助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比如說提供幫助方是否具有幫助所有權的**,是否撫養子女等情況。也可以給予金錢幫助。
這種金錢幫助可以是一次性給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4樓:金蛇狂舞
雙方協商解決唄,看能否念在夫妻一場的情分上財產分割時照顧一下經濟困難的一方。
5樓:玩樂星
離婚的時候如果是另一方有經濟困難,其實也可以協商,就是在於兩個人是如何去協調了。
6樓:昌谷之
離婚是一方經濟困難的話。那一般來說,另外一方就儘量少得一點唄,讓對方多得一點,如果你們的財產很少的話。如果你們財產很多的話,她分一半財產過去,那就不會經濟困難了,不是嗎?
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通常一方發生的經濟困難,仍在糾纏離婚之後,首先得看是否是離婚造成的、還是本身根本缺乏自立原因產生的問題?
若是無自立、即無經濟實力的一方離婚,同情亦可憐,依附寄託性的慣性思維仍在在左右的未來出路;
若不是無自立的一方離婚發生的暫時經濟困難,且養育孩子的包袱發生了較沉重的變化時,即可通過法院渠道要求另一方離異者承擔相應的責任。
8樓:網友
要你要寫上離婚了,看看在鏡子上面怎麼達到乙個你要寫上離婚了,看看在鏡子上面怎麼達到乙個平衡吧。
9樓:民生百事通愛情鳥
一般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是平分的,法院會適度向經濟困難方傾斜,但這只是法律,一般離婚都會自願達成離婚協議,給女方一些財產雙方自願離婚,女方覺得不公可以起訴但得有證據。
10樓:網友
離婚一方經濟困難,可再離婚時分配家產時多分些,找個專業人士諮詢吧。
11樓:網友
離婚時一方經濟困難怎麼辦?這個沒有別的好辦法,如果強制執行的話,那麼也不會得到錢,所以這時候還是應該給對方一點時間,慢慢的籌錢吧,也不要逼得太緊。
12樓:讓情感生活更美好
有意思的問題!既然已經要離婚了,對方經濟困難和你就無關了,難道心有不忍?那還離毛的婚?當然,也可以在分割婚後財產時有一定的傾斜。
13樓:學習者
離婚時一方經濟困難怎麼辦?這個就要看法院怎麼判的。當然你也可以不同意離婚。你就給他拖著就好了。我想這是一種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出事下策。
14樓:政治正確
各種壓抑不地道了全家人胖子看了看宣佈我和別的孩子把話都是男喝星巴克就想把爸爸。
15樓:眼成海依蔚藍
離婚之後二人就是老死不相往來了,沒必要再聯絡了,經濟情況自然沒有關係。
16樓:小小鍋蓋
結婚時,宣誓:無論富貴貧賤,疾病,不嫌棄對方,你忘了嗎?
17樓:海天二度
離婚的一方經濟困難,應該得到一定的補償,應該是比較好。
18樓:網友
你倆離婚了,一方經濟困難,那你八把財產多分割點對方,
1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一方經濟困難,怎麼辦:生活困難總會度過去的。
20樓:容意
如果是因為經濟困難請不起律師,可以申請司法援助。
21樓:網友
可以提出來協商,對方會考慮的一定的幫助。
22樓:網友
經濟困難跟離婚關係不是很大的。
23樓:群抗肆
離婚經濟困難難道要我們經濟援助嗎?
24樓:張反修戰士
離婚時一方經濟困難,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不成由法院依法判決。
25樓:楊瀟
法律分析:1、可以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這種形式的幫助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2、也可以給予金錢幫助。
這種金錢幫助可以是一次性給付,也可以是分期改衫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核沒典》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塌首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一方經濟困難怎麼辦呢?
26樓:張麗珍
離婚時一方經濟困難的頃好笑可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或財物對另一方進行幫助,即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這種形雀含式的幫助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比如說提供**、協助撫養子女;可以給予金錢幫助,可以是一次性給付,可以是分期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襪雀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怎麼辦
27樓:黃官漫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舉羨州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正蔽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派御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一方經濟困難另一方應該怎麼做
28樓:張麗珍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時一方經濟困難另一方在一定條件下應該給予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慧拆沒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御襪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前納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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