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與個人解除勞動合同所給的經濟補償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2-10-12 06:06:34 字數 5560 閱讀 3959

1樓:五彩小蟲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合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根據入職年限給付的補償金。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2樓:

如果是經濟補償金的話,上年當地人均年工資3倍以內是免稅的,請與單位協商。

估計是沒按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處理的,因為是合同到期了。按一次性補助處理的話,只有和當月工資合併後扣除五險一金和3500免徵額後,算的計稅。

3樓:木易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1〕157號檔案規定: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你根據你所在地區的社平工資算一下,只有超過社平工資3倍的部分需要交納個稅。

就算是正常繳納個稅也只有1370,所以公司核算有問題。

4樓:在下魯一發

目前個人一起徵稅3500,按公式計算,收入13000,應繳個稅1370,需要跟公司核對下。

5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補償金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縱橫法律網-廣東普羅米修(廣州)律師事務所-楊豔國律師

6樓:

應該不用交稅

1、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為標準,低於該數額的,勞動者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高於該數額的,勞動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舉例說明:北京市2023年的年職工平均工資為39867元,那麼該年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是39867*3=119601元。因此,2023年勞動者一次性取得各種補償金的收入低於119601元的就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高於該數額的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等收入高於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用高出的數額除以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照12年計算),所得數額視為勞動者個人的月工資或薪金收入,對該數額超過2000元的部分徵收個人所得稅。

舉例說明:勞動者甲在乙用人單位工作13年,2023年被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經過仲裁和訴訟後,法院判決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130000元,那麼該勞動者的月收入額為:(130000—39867*3)/13=10399/13=799.

92元,但由於該數額未超過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2000元的起徵標準,因此,該勞動者仍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意:(1)個人按國家和地方**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

(2)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單位在支付時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

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嗎

7樓:兆信防偽技術****

不用。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的規定:「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

」《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又對最高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支付出臺了限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一步支援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推進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關人員,維護社會穩定,現對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徵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對於此前已發生而尚未進行稅務處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也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8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諮詢**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與公司解除合同,公司支付給我一次性補償5萬元,其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繳納?

專業解答

您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具體辦法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

同時,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徵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9樓:籍恬鳳秀英

外籍人員也適用一次性補償金個人所得稅政策。請參見以往12366問題的答覆。福州地區2023年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是30704元。有關具體事宜請直接向主管地稅機關諮詢。

解除勞動合同所得的賠償金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總額不超過單位所在市的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的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總額超過單位所在市的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的,超過部分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1]5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一步支援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推進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人員,維護社會穩定,現對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徵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兔徵個人所得稅。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對於此前已發生而尚未進行稅務處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也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11樓:孫法官說法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的,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為進一步支援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推進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關人員,維護社會穩定,現對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徵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

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對於此前已發生而尚未進行稅務處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也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12樓:匿名使用者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一、對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

二、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於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並於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

四、個人按國家和地方**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

五、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又再次任職、受僱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僱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併計算補償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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