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申請離職,公司同意我12辭職了,現在要求我每天加班。我可以選

2022-09-23 09:06:38 字數 1730 閱讀 7735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如果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是應當足額支付其加班費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加班費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加班費。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追討兩年前的加班工資,但是需要勞動者承擔全部舉證責任。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影、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如夢水雲間

國家規定,工作8小時以外算加班,加班需要雙方協商同意,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加班。

我已經辭職了,公司讓加班,我可以不加麼

3樓:掘金知產

正式辭職了嗎 如果已經正式辭職 公司已經批准後 是可以拒絕的 如果公司還沒有批准 讓你加班 這個加班費用是要給你的

你好請問一下我現在在德瑞公司上班沒過試用期想辭職他要十天才給離廠,我同意了但現在公司沒天不讓我加班

書面提交不滿30日但是離職申請已經同意 但用人單位又想我加班兩天。我可以拒絕嗎

4樓:1314愛的他

如果對個人沒有太大影響,建議辦理完離職交接,離職交接時勞動法法定的義務(勞動合同法 五十條)。針對需要加班才能交接的情況,可以跟單位協商一下,或者白天正常上班時間交接工作;或者晚上加班交接工作白天安排調休。相信另一個跟你交接工作的人也不想晚上加班跟你交接的。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我現在已經申請辭職了,可是還要在裡面呆一個月,在這一個月裡我可以選擇不加班嗎

5樓:滅絕de祈禱

雖然已經準備辭職了…但是在你還沒有正式離開之前…還是要盡力做好…

6樓:

根據你的勞動合同,如果合同沒到期,這一個月應服從領導的安排。

申請離職公司就沒讓我上班,要我等離職半個月,可月了還要我等,怎麼辦

申請離職公司就沒讓當事人上班,要當事人等離職半個月,可一個月了還要等,當事人可以去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

我離職後,公司給我交的保險已經停保,我現在想續交,可是我的檔

你公司在哪交的保險,你的就在哪,每年養老保險都有對賬單希望你沒扔,那上面有你的養老保險賬號可以在網上查詢,如果你不知道賬號,那你可以拿上身份證去地方社保中心查詢,現在的企業都很扯,有時候會拖欠養老保險的,記得看是不是欠你的,應該是交到你離職.大部分企業都是一季度或半年給員工集中交保險,很少有1月1交...

我現在是在試用期但是我想離職公司不同意會

你不要提前說,因為你是弱勢方,早說了有可能對你不利。你應該在試用期滿,應該發試用期工資的時候先索要應得的工資。這裡出現兩種可能 1 公司給你工資。你拿到工資後,可根據自己的意願提出離開。其實你只是試用期,併為簽定正式合同,公司對你沒有束縛力 2 公司找各種藉口拖欠或不給你工資。那麼這時主動權到了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