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合同法的問題

2022-06-11 10:21:49 字數 1116 閱讀 6192

1樓:昆重帥師

注意,不是辭職,是你要求解除勞動關係,要求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沒簽合同

公司要從你工作的次月開始支付你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再要求公司支付你經濟補償金,你工作滿半年不滿1年,補償1個月工資,沒簽合同,雙倍補償,如果沒交社保,那麼還要從工作之日起補交社保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是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提成等)剩下的就是證據了,工資條(這個最重要,涉及補償金額的計算)、工作證、名片、考勤記錄和證人證明都可以,有足夠的證明,先跟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2樓:匿名使用者

"昆重帥師" 有病就要看 否則又亂回答 迷惑樓主.

對的,向用人單位申請補償金,這是你應該享受的權利.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準,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舉個例子,以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12%=720元; 450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公積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870元,單位總計為:1650元。

計算的資料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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