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職工的工資也有訴訟時效嗎,拖欠工資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2022-04-28 07:06:45 字數 5099 閱讀 8602

1樓:今日份的快樂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你們與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仍然存續就不存在時效的問題,其他的情況時效為一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樓:問去

還真聽說有失效期,不過還是越早越好啊。

3樓:卷枋茵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拖欠工資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4樓:愚人談娛樂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你們與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仍然存續就不存在時效的問題,其他的情況時效為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對下列情形,視為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一)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三)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第二條 拖欠工資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時勞動關係仍然存續,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申請仲裁超過六十日為由主張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勞動者已經收到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的除外。

5樓:donglianga雙魚

普及一下這些知識。

拖欠工資屬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申請仲裁是一年內,訴訟是兩年內。對仲裁不服的,才可以起訴

要麼就是勞動報酬糾紛,可以直接起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6樓:匿名使用者

一年。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開始計算。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7樓:匿名使用者

拖欠工資是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是訴訟的前置程式,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自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時起算。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農民工工資拖欠有訴訟時效嗎

8樓:淡芷憂

首先,公司在約定時間內未支付工資的,即屬於拖欠員工工資。

其次,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後,只要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其實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時間不受限制。

不過,實踐中發現公司有故意拖欠工資的行為,拖欠一週以上的就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並且,投訴之後還是繼續拖欠的,員工即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另外,如果公司找出其他理由拖欠工資,那麼按正常發放工資日期推遲半個月不發,並且沒有明確發工資日期或者以其他藉口不肯支付工資的,員工可以不用繼續等待,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最後,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時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先要準備好如下材料:

(1)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

(3)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4)影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2、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此外,員工被拖欠工資後,如果員工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那麼申請勞動仲裁時要注意訴訟時效。具體而言,是要在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仲裁。另外,如果涉及的員工較多,工資數額較大的,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

網頁連結

公司拖欠工資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9樓:況祿

根據《勞動法》等相關規定,仲裁的時效為爭議發生時間起一年,過了仲裁時效,仲裁委員會不會受理勞動者的仲裁申請。而仲裁是訟訴的前置程式,在訟訴時效已過的情況下,法院通常也不會受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

工資爭議是否有訴訟時效.

10樓:低調額低調額

工資爭議有時效限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1、人身權的請求權

2、財產性支配權:包括物權和智慧財產權

3、抗辯權

4、形成權

5、存款本息的請求權具有無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隨時請求金融機構兌付的特殊性,如果適用訴訟時效,會關係到民眾的生存利益,對於民眾的生存利益會帶來深刻影響,也不符合這個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適用。

6、認購人是基於對國家和對金融機構的信賴購買債權的,他的投資具有類似於儲蓄的性質,所以由國債和金融債產生的支付體系請求權不應該適用訴訟時效。

11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爭議有時效限制。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條、第二十七條規定,因勞動報酬發生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雖然法律規定工資爭議適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不受限制、勞動關係終止一年」的特別時效,但由於按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憑證最低儲存期限為兩年,對超過兩年未支付的工資,即使未過仲裁時效,勞動者會因為舉證困難難以主張。而在一些省市,明確規定勞動者主張超過兩年的加班費不支援。因此,勞動者主張工資方面的權益,應當既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時效,又在拖欠工資兩年內申請仲裁。

12樓:匿名使用者

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訴訟時效的問題,求助關於訴訟時效的問題

法律並沒有規定,但是,一般認為如果二審法院初次審查訴訟時效抗辯並作出處理,將導致訴訟時效問題一審終審,會損害權利人的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原告超過訴訟時效的權利並沒有喪失實體權利,只是有可能喪失勝訴權,被告在一審中沒有提出訴訟時效問題,可視為放棄 即使其並不知道有此項抗辯權 根據德國司法實踐中的權利失...

侵權案件的訴訟時效侵權糾紛訴訟時效規定?

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

訴訟時效的中斷該怎麼判定,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怎麼區別

相關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 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一 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 蓋章或者雖未簽字 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