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試用期交保險嗎,試用期需要給員工上社保嗎?

2022-03-31 14:45:05 字數 5858 閱讀 8214

1樓:小島說保險

試用期也要交社保嗎?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作了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也把社會保險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足見國家對社會保險的高度重視。

而第十九條第四款也明確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此,試用期必須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3樓:在乖劫

試用期一般多不交保險,過了試用期才籤合同

試用期期間單位是否應該給員工繳納各種保險呢?

4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需要繳納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5樓:韓飛律師

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應該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6樓:遠業說法

試用期內公司是否需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7樓:米微微志燮

可以去勞動部門舉報。

這個是一定該給你繳納的,去年勞動部還專門出過一個通告提醒廣大職工試用期也應該上保險的。

8樓:學學a學學

1.參閱《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上面有明確的規定;

2.只要發生勞動關係,有工資收入,就應當參加社會保險,見習期(試用期)也應當交社會保險.

3.單位不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職工可以申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9樓:

試用期當然應該給職工交納各種社會保險,這是因為當事雙方發生了勞動合同關係。在當前勞動力供大於求的背景下,勞動者無疑是弱勢一方,但也不是沒有辦法,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社會保險的相關事宜,就按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處理。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條件下儲存發放工資的憑證也可以為維權提供證據。

(但前提是所服務的單位有合法的資格,包括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固定的處所,向營業執照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照章納稅等,否則勞動監察部門也無法為你維權。)

試用期內公司要不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10樓:庚庚_月明如你

試用期要為員工繳納社保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期間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因此,用人單位應當為處於試用期的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1樓:帥氣的小宇宙

試用期內公司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為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12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期間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範圍內。

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等。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13樓:

試用期內的員工同樣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試用期屬於勞動合同期的一個部分,應當依法繳納社保。入職當月就要繳納。

根據《勞動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也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已經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其辦理社會保險。

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曰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14樓:職場精英於老師

回答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這個問題,需要,只要有勞動合同存在就應該繳納,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以及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按照《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該自用工之內三十日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因此,試用期內公司也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單位自行規定工作滿一定時間才繳納保險的行為是違法的,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感謝,

更多2條

15樓:法律公開課

在勞動者進入新的公司後,首先有一個試用期,這個期限不僅僅是對單位對員工的考察,同時也是員工對新公司的一個適應期。在試用期時公司必須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嗎?

16樓:小豆企服

即便是試用期,也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繳納社保。

對於試用期需要不需要購買社保,大家一直以來都非常迷茫。其實如果試用期期間沒有參保的情況下,如果你發生醫療、工傷、失業等情況,是沒有辦法得到保障的,以後領取養老金也是有所損失的。

所以說用人單位應該從自用工之日起30日之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17樓:宰父經裴男

對的,只要產生了勞動關係,就有義務參保。

同時可以高過當地最低標準。社保局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對的,需要參保住房公積金。嚴格來講,單位需要買全社保,即5險1金。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18樓:遠業說法

試用期內公司是否需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19樓:蒙季呼偲

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應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從用工之日起繳納社會保險費。

20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也是建立了勞動關係,應該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21樓:千梔最愛

需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22樓:慧擇網專家

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一旦建立了勞動合同關係就必須為員工購買保險,所以試用期也應該為員工購買保險,不過現在很多單位在試用期沒有為員工購買社保。

23樓:n已

單位應當為試用期內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既然試用期屬於勞動合同期限的範圍,員工就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

如果單位沒有在職工試用期期間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後為職工補繳。

24樓: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之內,就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而且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哪個月籤的勞動合同,保險就從哪個月開始繳納(因為要到勞動局去做用工備案手續)。

所以一般來講,試用期也是要繳納社會保險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等。

26樓:匿名使用者

建立勞動關係之日就應繳交。

27樓:

必須繳納社會保險

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

28樓:幸福

使用期 和試用期 不一樣的

試用期需要給員工上社保嗎?

29樓:熱詞團小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四條【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試用期公司給交保險嗎,試用期可以不交保險嗎?

1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足額繳費社會保險費,這個與員工試用期沒有關係。法律依據 1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 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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