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已超過兩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2022-03-14 08:24:15 字數 5248 閱讀 4254

1樓:無雨

1.用人單位已經超過二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視作為用人單位已經和勞動者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在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而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該從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起以二倍的工資進行補償,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張珂律師

如果勞動者已經工作兩年但是公司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按照相關的規定,這樣已經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的勞動合同。除此之外,由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損傷勞動者合法權益,用人單位還應該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要知道,這些資訊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資訊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已超過兩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解決?

3樓:賈俊峰律師

用人單位已經超過二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視作為用人單位已經和勞動者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

勞動者可以要求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賠償金。單位嚴重違法,相關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員工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權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僱傭員工兩年卻未簽定勞動合同應該怎樣賠償

4樓:養彥告陽波

如下答覆,僅供參考:一,關於無合同,你需證明兩年來為其工作的事實,證件或錄音等,收集證據之後,可向勞動監察舉報。從建立勞動關係的第二個月起支付2倍的工資。

二,企業應當為員工上社會保險,沒有保險,應當補繳社保,這期間的醫療費用報銷部分可向單位主張。三,關於工資待遇如果不違反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好處理。至於工作時間如超出一週40小時。

超出部分計算為加班時間,按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支付加班費;如果是雙休日上班又沒有調休的,按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200%支付加班費;國定節假日上班的,不得調休,應支付300%的加班費。

你可在收集證據之後,主張相關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1、未籤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2、一般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社保都沒有繳納,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與補繳社保;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情況直接向勞動局反映最好了.2年的時間,可獲得不少的賠償.

7樓:敏韶利

何律師建議 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8樓:胡圖虎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根據該法第八十七條請求用人單位按照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第三,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提請勞動仲裁,請求用人單位根據《社會保險法》補繳社會保險。

第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通過勞動仲裁,請求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用人單位僱傭員工兩年卻未簽定勞動合同應該怎樣賠償?

9樓:胡圖虎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根據該法第八十七條請求用人單位按照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第三,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提請勞動仲裁,請求用人單位根據《社會保險法》補繳社會保險。

第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通過勞動仲裁,請求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新勞動法對工作兩年又未簽訂合同如何賠償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新勞動法對工作兩年又未簽訂合同,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版

相關法律法規:

1《勞動權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不籤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從未籤合同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補償二倍工資,最多補償11個月的,並補籤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不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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