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剝奪政治權利的主要內容

2022-02-18 18:40:32 字數 5484 閱讀 9877

1樓:藍海話生活

1、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國家機關包括國家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擔任國家機關職務,是指在上述國家機關中擔任領導、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職務。

2、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選舉權是指選舉法規定的,公民可以參加選舉活動,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選舉人民代表等職務的權利,即參加投票選舉的權利;被選舉權是指根據選舉法的規定,公民可以被提名為人民代表等職務的候選人,當選為人民代表等職務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徑,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當然不能享有此項權利。

4、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所謂言論自由,是公民以言語表達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響、繪畫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會表達思想的自由;結社自由,是指公民為一定宗旨組成某種社會組織的自由;集會自由和遊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達自己見解和意願的自由,只是表達的方式不同。這六項自由,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發表意見、參加政治活動和國家管理的自由權利,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行使這些自由。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依法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對犯罪分子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性質,危害程度以及情節輕重,決定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應與所判處的主刑輕重相適應。

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法律規定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一般是較重的犯罪,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一般都適用於較輕的犯罪。

2樓:匿名使用者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公民參與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

剝奪政治權利,只能由人民法院判決。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公民參與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政治權利,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廣泛的民事和人身自由的權利,保障公民的政治權利是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條件,刑法中對犯罪分子採取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不僅僅是對其犯罪行為的一種處罰,還是為防止其濫用政治權利實施犯罪活動的一種措施。

3樓:棟天賦

剝奪政治權利刑的內容包括( )。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樓:匿名使用者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政議政的權利

剝奪政治權利的主要內容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選舉權和被選舉僅;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第55條,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是什麼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第54條的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分子下列四項權利:(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

7樓:荒誕不經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中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從刑法規定看,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剝奪政治權利包括剝奪以下四項權利:

1、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國家機關包括國家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擔任國家機關職務,是指在上述國家機關中擔任領導、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職務。

也就是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中的任何職務。

2、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可以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繼續工作,但是不能擔任領導職務。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權是指選舉法規定的,公民可以參加選舉活動,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選舉人民代表等職務的權利,即參加投票選舉的權利;被選舉權是指根據選舉法的規定,公民可以被提名為人民代表等職務的候選人,當選為人民代表等職務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徑,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當然不能享有此項權利。

4、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所謂言論自由,是公民以言語表達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響、繪畫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會表達思想的自由;結社自由,是指公民為一定宗旨組成某種社會組織的自由;集會自由和遊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達自己見解和意願的自由,只是表達的方式不同。這六項自由,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發表意見、參加政治活動和國家管理的自由權利,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行使這些自由。

對犯罪分子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性質,危害程度以及情節輕重,決定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應與所判處的主刑輕重相適應。

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法律規定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一般是較重的犯罪,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一般都適用於較輕的犯罪。

8樓:心理學課件

剝奪政治權利(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中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從刑法規定看,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被剝奪政治權利是什麼意思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中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從刑法規定看,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法律依據】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哪些權利,剝奪政治權利的主要內容

10樓:冰冰大柚子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3.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1樓:阿元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依法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我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

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剝奪政治權利包括剝奪以下四項權利:

1.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2.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刑法》:

第五十四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含義】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種類】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12樓:年方半百忽然二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公民的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

13樓:法律快車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指依法剝奪以下四項權利:

1、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國家機關包括國家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擔任國家機關職務,是指在上述國家機關中擔任領導、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職務。

也就是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中的任何職務。

2、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可以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繼續工作,但是不能擔任領導職務。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權是指選舉法規定的,公民可以參加選舉活動,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選舉人民代表等職務的權利,即參加投票選舉的權利;被選舉權是指根據選舉法的規定,公民可以被提名為人民代表等職務的候選人,當選為人民代表等職務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徑,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當然不能享有此項權利。

4、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所謂言論自由,是公民以言語表達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響、繪畫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會表達思想的自由;結社自由,是指公民為一定宗旨組成某種社會組織的自由;集會自由和遊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達自己見解和意願的自由,只是表達的方式不同。這六項自由,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發表意見、參加政治活動和國家管理的自由權利,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行使這些自由。

對犯罪分子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性質,危害程度以及情節輕重,決定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應與所判處的主刑輕重相適應。

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法律規定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一般是較重的犯罪,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一般都適用於較輕的犯罪。

什麼是剝奪政治權利?

14樓:樂為人師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我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

15樓:找法網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一定的資格,該資格表現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的權利。

我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明顯的政治性,其內容表現為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

【法律依據】《刑法》第五十四條,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有繼承權嗎,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人還享有繼承權嗎

1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有財產繼承權。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被剝奪的是政治權利。財產繼承權是民事權利。不是一條線上的問題。2。正在服刑的罪犯有財產繼承權。服刑只不過是犯罪分子在接受刑法處罰。他的民事權利仍應得到尊重。3。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罪犯出獄後其個人財產不被沒收。沒收個人財產是沒收犯罪被判決時所...

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情形有哪些,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 刑法 第五十四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 言論 出版 集會 結社 遊行 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 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 擔任國有公司 企業 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情形有哪些,誰知道 剝奪政治權...

為什麼判了死刑,還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從實際情況來講,因為法律規定並處,就必須要這麼判,否則法官屬於違法裁判。從理論上講,因為被判死刑的人犯罪情節嚴重,因此不允許他再行使政治權利,這是法律對人的社會人格的剝奪。或者你可以這樣理解,死刑是從物理上消滅一個人的存在,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從社會關係 精神層面 消滅一個人的存在。只是依照法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