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前買房婚後幾年屬於共同財產

2022-02-13 02:46:16 字數 4866 閱讀 7246

1樓:韓峰律師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沒有年限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也就是說男方如你上述所說買的房產,是屬於個人財產.除非你們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像你上述所說這種情況,在婚姻法解釋三中有明確規定.解釋三沒有幾條,且說的明白,你可以自己檢視.

這個情況下,房產升值或者幣值貶值對於你來說都是不利的,當然這都是從經濟利益方面考慮的.結婚過日子,有時候不能算得太清.呵呵.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婚前購房屬於個人財產。除非婚後願意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否則永遠不可能是共同財產,也就是沒你的份。樓主得當心。

以上,望採納!

3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所有權歸男方,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還共同還貸的一半資金及以該一半資金佔總房款的比例,分享房屋升值收益

4樓:同樹菅鴻風

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應按兩種情況對待。

對於婚前購房所支付的部分,如果是單方支付的現金,應屬於單方的個人財產,而婚後還貸的部分,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這是新婚姻法解釋三中所規定的。

5樓:青島徐印喜律師

現在沒有婚前財產轉化為共同財產一說了,如果是婚前所購買的房屋 將一直是個人財產 婚後還貸部分的一半視為對配偶的債務。

新婚姻法 房產婚前一方買房 一方名字 婚後還貸部分算共同財產嗎?

6樓:土流集團

一、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7樓:儆櫟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夫妻另有約定外,均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只限於婚後所得的財產。

所謂「婚後所得」,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係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並非所有的婚後所得財產均是共同財產。婚後所得的財產依照婚姻法第18條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第17條第4項、第18條第3項將婚後一方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分為兩種情形:如果遺贈或增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即屬於接受贈與的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否則,婚後一方接受贈與或遺贈所得的財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8樓:

婚後買房必須是共同財產嗎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還屬於共同財產嗎?

9樓:儆櫟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夫妻另有約定外,均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只限於婚後所得的財產。

所謂「婚後所得」,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係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並非所有的婚後所得財產均是共同財產。婚後所得的財產依照婚姻法第18條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第17條第4項、第18條第3項將婚後一方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分為兩種情形:如果遺贈或增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即屬於接受贈與的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否則,婚後一方接受贈與或遺贈所得的財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0樓:

婚後買房必須是共同財產嗎

11樓:電影探祕

婚後買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清醒點,看看新婚姻法怎麼說

12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借款兩萬元屬於債務,應當歸還。

13樓:小蓉子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你們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的按揭。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若一定要按照婚姻法解釋三分得那麼清楚,最多在離婚的時候男方多分那父母出的那2w而已。

不是只要有父母出錢就不是共同財產了,那要看條件的。看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後,還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怎麼能夠不分情況一概而論呢?

2.3樓的同志請不要誤人子弟呀。

14樓:京城張律師

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買的,屬夫妻共同財產。

15樓:落落大肉寶

房子的首付是男方付得,後期的債務也是他還,如果房子的名字也寫的他的,那麼房子的所有權就是他的了

16樓:手機使用者

婚前是由大人為老公買的房子,房子是是寫老公的名字,婚後,要用錢,就拿房子去抵押貸款,為手續時,也叫上了老婆去簽字,請問,這房子代表著老婆有份麼?

17樓:手機使用者

父母為自己購買房子但想寫在我名下可我已經結婚想知道需不需要公證?

18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 如果房子是男方買的 離婚後女方無權分割財產 父母為子女結婚購買不動產的認定、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買房的處理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解釋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我可是一個字一個字打上去的 耶

19樓:金延

婚前女房有房,婚後第四年,賣掉舊房,以雙房名義買房:

1、購房合同上有男女雙方名字;

2、首付7萬和裝修款13萬左右基本由女方原有那套房賣得錢和女方積蓄支付(1萬男方向孃家借的);按揭9.7萬以男方名義住房公積金貸款(12年);

3、婚後男方工資由女方安全掌管;生活及很多開銷由兩人剩下的月收入支付;

婚前買房好還是婚後買房好新婚姻法是怎麼規定房子

1 分清房產是婚前還是婚後 根據婚姻法17 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區別在於 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所以說,如果婚前就置備好了房子,那麼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舉個例子,小明和如花結婚了。小明結婚前就...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共同還貸新婚姻法

按照 婚姻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 歸產權登記一方 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

新婚姻法怎麼規定婚前男方買房,離婚後房子歸誰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