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離可以要求公司開離職證明嗎,自離的能辦離職證明嗎

2022-01-13 06:43:54 字數 3707 閱讀 5889

1樓:

可以。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離職證明用途:

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注意事項:

開離職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開離職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離職證明覆印是無效的。

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2樓:獨言影視

不可以,自動離職公司是可以不給開具離職證明,這就是自動離職的代價,也是不遵守就職規則的代價,因為這是公司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只有在公司同意的情況下離職,也就是與公司簽訂瞭解除合同的書面材料,離職公司才會開具一份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離職證明只是證明你與原單位已經沒有勞動關係了。如果沒有離職證明,新的用人單位擔心原用人單位起訴其侵權。

因為《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所以離職證明還是很重要的。

3樓:我就是我

是的。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

借鑑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上一個工作就是自離的,人事還問一下需要不要離職證明,主要還是看人事

5樓:23o55q37673聞

當然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自離的能辦離職證明嗎

6樓:

你好,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一般能辦離職證明,不過,如果你的仲裁請求與存在勞動關係相關聯,那就有問題,如果離職可能仲裁庭會駁回請求,有敗訴的危險。 你要慎重考慮。

7樓:

可以,和公司溝通一下就行

因個人原因自離,沒有辦理離職手續,可以回公司要求開據離職證明嗎?

8樓:

系統自動答覆在這誤導人,離職手續還是要辦的,不走流程他們是不會給你開離職證明的,很多東西都會辦不了,

9樓:橘子不如橙子

可以,但勞動者因自離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勞動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我自離了,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我該怎麼辦

10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自離了,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通知書。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1996)第15條「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樓:華律網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自動離職能開離職證明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現單位是想讓你出具勞動合同解除證明單,這個原單位是可以開的。因為不在原單位工作了,原單位有必要和你解除勞動合同。

13樓:

離職證明主要是向下一家單位證明你這個人已經明確離職、與上家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像你的情況,又沒交保險,也不懂辦理保險暫停,不上班幾天就屬於自動離職了。離職證明啥的不是必須。

14樓:匿名使用者

自離的一般都不會開離職證明。

你可以自擬一個離職證明找原單位蓋章即可,就是寫你在某某單位從事什麼工種,什麼時候離職等等的。

15樓:秦川

1、你向原單位提出的應是辭職並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2、你原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到沒?若已到期你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辦理;若沒到期,只能協商。

3、如到期解除了勞動合同。那麼按勞動法的規定,原單位必須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

16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自動離職,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的,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當年是自離的,現在回去還可以開離職證明嗎

當面如果是自行離職,未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結算手續等正常離職流程,那麼你現在要離職證明,單位也是不會給你出具的。當然,如果你和公司裡負責人關係好,可以私下要求他幫忙給你開具。正常來說你回去找人事部人家可以不給你開的。建議你以後的工作如果要離職,請正常走離職流程。這種非正常的離職一般都是對你的將來有影...

我辭職了,公司需要給我開離職證明嗎?沒有的話,會怎麼樣

1 需要給你開,因為你去下一家公司的時候,新公司的人事部會問你要離職證明,以此來認定你已與之前的公司解除了勞動關係,所以說還是需要你現公司給你開具的。2 即便現在不開,以後也許也要再返回來開,而且那會也許還會產生其他未知問題。擴充套件資料 離職證明作用 1 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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