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如果要跟他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賠償多少呢?假如他的工齡是5年

2022-01-04 11:28:42 字數 4427 閱讀 2769

1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應當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工作5年,用人單位應當賠償10個月的工資。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2樓:匿名使用者

5個月的辭退補償金,再加5個月的失約賠償金。共十個月的工資,工資按辭退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最低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高不高於社平工資的三倍

3樓:雨峰

解除勞動合同要合法、單位工齡五年,給予5個月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員工上年月平均工資

4樓:

如果單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計算年限從2023年1月1日開始計算,到現在最多支付4個月的工資。

如果單位違法跟他解除的話,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2倍,且從用工之日起計算年限,就要10個月的工資了。

5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的解除合同賠償金額加5個月的基本工資

6樓:

月工資乘與5…

希望回答有用,滿意請採納,還有什麼請追問

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如果要跟他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賠償多少呢?假如他的工齡是16年

7樓:一棵頑強的梭梭樹

如果是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則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工作年限為16年,那麼需要支付勞動者16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指的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此外,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8樓:

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補償16個月工資,(以辭退前12個月平均數算)。

無固定期和固定期沒什麼不一樣

假如你的公司非常需要人,而又有一個員工很懶惰,你會把他開除嗎?

9樓:迪拜拜拜

這要看具體情況而定:1、分些工作給懶惰員工做,指定時間,看該員工的效率性和準確性,如果能在規定時間做完,並且做得還可以,那麼證明該員工只是缺乏自我監督的能力,前期需要領導以及他人的督促和引導;2、假如此員工完成工作效率低,而且工作完成準確率低,可以考慮給員工培訓一週時間,給予一個機會,如果沒有明顯改變,這樣的員工也不能給公司帶來效益,還不如開除重新聘請新的員工。

10樓:匿名使用者

看公司的預期收益和付出的成本,例如你有一個很懶散的員工,但是他為公司所創造的東西超出公司為他付出的薪酬,這樣就可以留,如果不,請開了,別客氣。

11樓:姜馨媛

我覺得先觀察,再找他談談,看他自己最喜歡的是什麼,再根據他的愛好及特智去栽培他,因為是他喜歡的工作,所以他會更加珍惜及努力,後續會是公司希望。

12樓:

我會把他開除的,既使缺人也不要很懶惰的人,只有勤奮的人才能為公司創造價值,公司才能繼續發展壯大,勤能補拙就是這個道理,懶惰的人影響員工們的積極性,有些員工也有攀比的心理,所以這樣的人會給公司帶來消積的影響,我認為是不能留下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說公司沒有激發出他的能力 公司人事能力弱 一般是想辦法給他換個環境 而不是踢出 踢出是互相傷害

14樓:周汀然

有時看公司需要了,很懶的那個人如果是有背景的人,說不定哪天就需要他的背景處理事情,所以這樣的員工就算懶也得供著,如果無權無勢還懶的員工,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唄,留著影響士氣。

15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他的可取之處在**!懶還負能量基本就是開除!

16樓:夜空裡的守望者

樓上各位說得都不錯,這個還是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①暫時不能直接開除。沒有任何理由的開除,這個需要支付賠償金的,同時會影響到公司的聲譽(好像與失業率掛鉤,這也是很多公司讓員工自離、自動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之一),得不償失。

②在不能直接開除的情況下,給他調換崗位,如果未能完成工作量,則根據公司的相關章程給予相應的處罰,讓他知難而退(目前很多公司變相裁員基本上都採用此法)。

③根據他的特長,與他談談心,對他進行培訓,然後安排一個比較合適的崗位。

17樓:吾吾秀

安排一個經常出差的崗位

18樓:隨風吹去

先找他談一談,再這樣就開除。

19樓:羽歌_寒星

會,要麼不要,要麼要好的。

20樓:來自老院子白白嫩嫩的比目魚

不管什麼情況下,也得按自己原則辦事,公司制度不能改變,容忍就是放頌

假如你是人事,員工和老闆吵架,老闆讓你把員工辭退了,你怎麼去讓員工主動辭職而不影響到公司? 20

21樓:

直接說唄,主動辭職,能和老闆吵架,那估計離辭職也不遠了,也就看對方衝動不還有就是找到下家沒,但是要求對方辭職,不可能其他人不知道,就算不說別人也會猜,除非吵架這個事別人都不知道,那你可以和他聊一聊,老闆不喜歡你,你在這裡會很被動。

22樓:baby小q是也

和員工面談,讓他了解利害關係,既然能在公司和老闆鬧僵到吵架的地步,員工能走到這步,一般都是豁出去了,估計就沒想著在幹下去了,聊聊他就會明白,自己辭職走人比被公司開了走的更有面子。

23樓:黎祖南

敢和老闆吵架的員工,想一想,基本都會知道 ,有什麼後果!

所以你作為人事,只能約談那個員工!

你只能這樣對他說:

畢竟事情已經鬧大,這個公司已經容不下這個員工!

和老闆吵架,這個早晚都要被辭退!

現在讓他主動辭職,對所有的人都好!

如果他不走,老闆會有各種形式逼他走!

他也會大吵大鬧導致影響公司工作!

所以說老闆厲害,讓人事直接去勸退他!

24樓:匿名使用者

快搜搜應屆生求職網的人事遇到過這個情況當時是這麼做的,找那個員工談,其實跟老闆鬧僵基本也是三觀不合,既然無法認同企業文化額發認同自己的老闆能夠到幹一架的地步,此員工本身也基本不會呆多久了,此時hr只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從各個角度給他分析一下實際情況,他自己就明白,不用提辭退就會自己離職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員工沒犯大錯誤,這隻能指望這員工不懂勞動法或自尊心比較要面子而自己走人。

26樓:小丫麼小禿頭

要看老闆的態度是否堅決,員工是否有工作能力和枝能,能調解就調解,否則就辭退。

27樓:潤物細無聲

這是缺德帶冒煙的事,斷不可為。

為了取悅老闆,而打壓員工,如此人事,不稱職且不善良。

28樓:小娃小團

我會明白的告訴他這是老闆的意思,將選擇權交給他

29樓:丹山槐

約談,讓他明白利益關係和未來前途,讓他知難而退

30樓:凍著的鴨梨

安慰員工,讓他把老闆給炒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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