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訂三次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嗎

2021-08-03 05:05:08 字數 611 閱讀 2507

1樓: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是由於勞動者存在過失或者雖然不屬於過失,但是由於勞動者自身原因應當被辭退的情形。

所以第三次簽訂勞動合同,沒有上述規定的情形時,用人單位應該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是在同一單位連續簽訂2次合同後,第三次才能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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