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沒簽合同,可以通過法律狀告公司嗎

2022-01-01 21:50:19 字數 5269 閱讀 1673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工作一年沒簽合同不能直接起訴,應該要先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向你支付十一個月二倍工資。

工作一年沒簽合同不能直接起訴,應該要先申請勞動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一年沒簽合同是可以通過法律來起訴公司要求賠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樓:躬耕皖江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適用仲裁法。

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仲裁的基本程式規定爭議發生後一年內需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因此該仲裁是具有一定的時效性的。

擴充套件資料:

仲裁基本程式: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勞動仲裁的優越性:

1、快捷: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決爭議,程式簡便,時間比較短。勞動爭議需要快速處理,當事人一般都不願意在糾紛處理上花費很長時間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適應了這一要求。

2、專業性強:參加仲裁的仲裁員是來自勞動和法律方面的專家,具有處理勞動爭議的豐富經驗,有利於提高仲裁辦案質量。但是,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仲裁機構不能強制執行,只能由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樓:水清目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樓:束適淦光

從上班之日起一個月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第二個月起,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你做了五個月,要賠你4個月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因為工作滿一年,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未交保險的,違反《社會保險法》,勞動者可以要求補交。

6樓:周律師說

1、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如果同單位不能協商解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7樓:深圳張勇律師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試用期內也應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8樓:律師助理小趙

是的,現在趕緊收集證據狀告公司,是有雙倍工資的,不過從第二個月算起,再過一年之後失去這個權利.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向你支付十一個月二倍工資。

縱橫法律網-廣東德城律師事務所-貴鑄律師

在公司工作一年半,未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

10樓:特特拉姆咯哦

工作一年辦了,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擴充套件資料:

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存在很多的法律隱患和風險:

一、未簽訂合同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係,即使是沒有籤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

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後無法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

四、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合同屬於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用人單位不是想解僱就能解僱的。

如果要解僱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需要舉證,因為員工在該職位上已經幹了很長年了,也沒有發現說有不勝任本職工作的情況,那不勝任本職工作的話,必須要有非常充分的理由。

如果確實有業績的問題也不能先解僱而是先要調崗,調崗然後進行相應的培訓,如果培訓仍然不適合,這個時候才能夠解僱。

如果這些程式都沒有做到之前,用人單位直接解僱是不合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12樓:華律網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按照法律條約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定的義務,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單位來說是違法的行為而且付出的代價更大。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的原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照該規定,勞動者最多可以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簽訂的,自應當籤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者按照該規定主張二倍工資,沒有最長時間限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作一年公司沒簽合同,工作一年多沒有籤合同怎麼辦

您好 根據您的供述,提供以下意見 1 因為單位一直在買保險,已經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2 您可以要求單位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從單位拒絕簽訂之日起,你有權主張雙倍工資 3 對於已經工作的一年時間,因為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存在,您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到第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4 以上的經濟利益您都可以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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