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的問話的時候有那些權利

2021-08-16 13:05:33 字數 2099 閱讀 6151

1樓:養豬等於養於

樓上好些人的說法不負責任,說的不對。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限於自偵案件)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目的是為了初步查明犯罪事實和證據,向檢察機關申請批准逮捕。拘留的期限一般為14天,對多次作案、結夥作案、流竄作案的最長為37天。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者逮捕後,如果沒有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的情形,執行機關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其家屬。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一般被羈押至案件判決結案。被逮捕後的公安機關偵查期限一般是2個月,案情複雜的,可以經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對於「四類案件」(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案件)在上述3個月偵查期限不能結案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檢察院批准或決定還可以延長2個月,對於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的,在上述5個月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檢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長2個月。

我們計算一下公安機關偵查羈押最長的時間實際是7個月。然後檢察機關的審查起訴和法院的審判都需要法定的時間。

僅按照你說的情況看,你的朋友不構成犯罪。但他在公安機關是如何供述和辯解的?公安機關掌握了什麼事實和證據就不好說了。

最好聘請個律師,如沒錢家庭困難,可到當地司法行政部門申請法律援助。律師可以會見嫌疑人,瞭解其涉嫌罪名,代為申訴控告,該可以代為申請取保候審。

2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嫌疑人有獲知涉嫌罪名的權利;有僱傭律師提供法律諮詢的權利;享有辦案人員迴避的權利(辦案人於該案件有利益關係,如沒有則會被駁回)受到體罰虐待、侮辱應向督察或檢察機關提出控告。前提是有證據(比如傷痕,時間、地點、辦案人員姓名、使用工具等)

3樓:月光l如冰

發動**力量,動靜鬧的越大越好。到網上發帖子,不過要有證據,如**、鑑定報告等。

4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嫌疑人沒有任何權力,捱揍是必須的,趕上個**的警察就倒黴了,所以說不要犯罪啦

你好我想問下有人說我成了犯罪嫌疑人問話讓我到沒人的地方,不能告訴第三個人,請問這是詐騙嗎,**急等

5樓:

你既然來這裡問,又不相信大家說的話,那你來問啥呢?這很明顯是詐騙,案例一抓一大把,電視上網路上宣傳過多少次了,公檢法從來不存在所謂的「安全賬戶」,起訴單和警員證都可以作假,話說回來,你去警局問一下不就得了?

6樓:郭某某律師

基本上可以肯定是詐騙了

犯罪嫌疑人都有權請人辯護的

7樓:戚廣利

1、你自己應當瞭解自己的情況,你是否做過違法犯罪的事情只有自己明白。這個很容易判斷。

2、如果**說你是犯罪嫌疑人,起碼應當立案了,立案應當經過公安局長批准,不是一個警官能夠辦到的事情。

3、如果警官訊問犯罪嫌疑人,應當在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進行,並且做訊問筆錄,犯罪嫌疑人應當簽字。

4、凍結賬戶,應當經過公安機關領導批准,辦理相關手續。

8樓:後星然

你提的這個問題是個非常嚴肅的問題。這絕不是純肉的一種玩笑。你是不是犯罪嫌疑人,你自己應該知道。

你要如果有犯罪事實的話,那麼公安機關會對你實施控制措施。由公安機關無關的人,他是沒有權利過問這件事的。更沒有權利讓你找沒人的地方等他。

更不能讓你不準告訴第三人。我覺得這裡肯定有一些。不是不為人知的事情。

有可能。通過你是犯罪嫌疑人這一點憂心。恐嚇你。

以此達到對你詐騙的目的。不過我對你是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問題也持有回憶。你自己犯罪沒犯罪你心裡是最清楚不過的。

他為什麼說你是犯罪嫌疑人?這部簡直是一種訛詐。或者是一種欺騙。

同時也是對你一種恐嚇。你對這個問題一定要嚴肅對待。必要的時候你也可以報警。

法院在審判刑事案件時為什麼犯罪嫌疑人必須站著回答問話

9樓:淮安浙江人

法律沒copy有這樣的強制性規定。法律僅規定:審判人員進入法庭以及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宣告判決、裁定、決定時,全體人員應當起立。

事實上,被告人是可以坐著回答問題。

審判人員進入法庭以及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宣告判決、裁定、決定時,全體人員應當起立。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逮捕後,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如下法律幫

答案是 abcd全選。原刑訴法沒有為其辯護的幫助,新的刑訴法規定了辯護貫穿始終。逮捕後能否請律師?肯定可以委託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內關第一次訊問容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 申訴 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

公安抓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審問調查的時間是多少

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法律依據 根據 人民警察法 的規定,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 檢查 經盤問 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

巡邏交警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導致嫌疑人發生車禍死亡,交警

必須依法分析是否確已發生民警執法過錯,是否一肇事人死亡存在必然因果關係,才能審慎定論 警察開車追犯罪嫌疑人過程中,嫌疑人翻車死亡,警察有責任嗎?這要看具體情況,bai公安部規定du除非是明確的嫌疑目標zhi,警察才能dao 追捕的,警察要內是屬於依法履行容公務,沒有違法行為,肇事者的死亡,警察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