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現在有事急需離職,如果沒有提前

2021-06-05 09:17:20 字數 535 閱讀 4592

1樓:濤聲海韻

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而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後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還要賠償單位。

2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局告發單位,理由就是沒交社保。以此和單位談條件,讓其支付工資。其實離職要提前告知的,否則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我在飯店做月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不做了可以申請賠償嗎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為拖欠工資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8個月工資等 1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的...

進公司半年後才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後來,公司把之前沒有籤合同的那段時間的保險給補交上了

可以 你11月進公司 當時就該跟你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不籤為 用工一個月至一年期間,你可以獲雙倍工資賠償。這就是為了督促公司跟員工籤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權利義務糾紛。你11月進,5月籤,時間完全符合,而且公司日期也標5月。放心要吧。穩贏 依據勞動合同法,在用工之日起30日後仍不籤書面...

我在公司工作月,沒簽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要解散,員工怎麼賠償

您好,結合您表述的情況和我國勞動法律,我提供以下意見 1 申請雙倍工資補償,補償日期自第二個月開始計算。2 申請經濟性補償,您上班為4個月,未超過半年,所獲得經濟補償金為半個月的工資。3 若以上事項公司無法協商或不履行,則直接去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簽了無限期合同,在公司工作19年4個月工作解散被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