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籤合同嗎?是不是跟轉正合同的

2021-03-06 13:10:25 字數 1195 閱讀 1701

1樓:特特拉姆咯哦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合同和轉正合同合在一起籤的,不需要單獨簽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南方飛虹

試用期需要籤合同,和轉正的合同是同一個合同,試用期不能單獨籤試用期合同。

試用期是指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需要簽訂勞動合同。自08年1月新《勞動法》頒佈實施後,法律強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勞動合同為期限為五年,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如果試用期工資為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100%,則沒有什麼;如果試用期工資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試用期過了工資還未調整,則你可主張超出試用期期間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補發。

4樓:cch蟲

試用期法律規定不能超過一年的。

試用期到了,一般就是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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