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隊要是抓不到犯罪嫌疑人,接下來會怎麼處理

2021-03-05 09:22:04 字數 5480 閱讀 5744

1樓:低調額低調額

犯罪嫌疑人與案犯逃逸不能歸案者,**會根據其危害的程度與違法犯罪的情況採取不同措施;

一是啟動刑事偵察的特殊手段;

二是啟動技術偵察手段;

三是啟動**協作與聯動,在系統內部發協查與通緝通報;

四是啟動**與社會資源的聯動,公開發布a級或b級通緝令;

對於犯罪情況較輕,對社會不足以造成危害的立案待拿,等發現其蹤跡時採取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釋出。

擴充套件資料

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途中嫌疑人跳樓逃跑死亡處理措施

公安部規定除非是明確的嫌疑目標,警察才能追捕的,警察要是屬於依法履行公務,沒有違法行為,肇事者的死亡,警察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2樓:戚廣利

如果公安局已經立案偵查,抓不到要發出通緝令或者協查通報。

3樓:蠍紫若

通緝權和通緝的物件、條件的規定。根據本款的規定,公安機關具有通緝權,通緝以釋出通緝令進行。通緝的物件必須是應當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這裡 既包括具備本法第六十條規定的逮捕條件,應當依法逮捕,而下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已經依法執行逮捕,羈押期間又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通緝的物件必須同 時具備三個條件: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2.該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3.該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

對具備上述條件的犯罪 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追捕。通緝令是指公安機關依法釋出的緝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書面命令。通緝令一般應當寫明被通緝人的姓 名、性別、年齡、籍貫及衣著、語音、體貌等特徵和所犯罪名等,並且附**,加蓋釋出機關的公章。

緝捕歸案後,釋出通緝令的機關應當通知撤銷通緝令。由於通 緝是偵查中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緊急措施。本條規定只有公安機關才有權釋出通緝令。

這樣規定一是因為通緝是執行逮捕的繼續,只有公安機關才有執行逮捕權; 二是考慮公安機關的裝備比較全,力量強,具有相應的強制手段,有利於將犯罪嫌疑人及時抓獲歸案。人民檢察院在辦理自偵案件中,需要通緝犯罪嫌疑人的,應通 過公安機關進行。通緝釋出後又發現新情況的,可以補發通報。

對不知真實姓名和住址,只知其外貌特徵、作案手段、攜帶贓款贓物等情況的,可以採用通報方式查緝。

第二款 是關於各級公安機關釋出通緝令的範圍的規定。根據本款的規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決定權 的上級公安機關釋出。各級公安機關接到通緝令後,應當及時佈署、組織力量,積極進行查緝工作,其他一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應當積極協助公安機 關查獲被通緝人,發現被通緝的人或其他線索,應當及時將情況報告給公安機關,或者直接將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機關。

《公安部通緝令》分成「a級」、「b級」兩個等級。《公安部通緝令》(a級)是為了緝捕公安部認為應該重點通緝的在逃人員而釋出的命令;《公安部通緝令》(b級)是公安部應各省級公安機關的請求而釋出的緝捕在逃人員的命令。「a級」主要適用於情況緊急、案情重大或突發惡性案件。

各省級公安機關向公安部申請釋出《公安部通緝令》,要提供以下材料:釋出通緝令的請示,基本案情和要求通緝的地域範圍;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體貌特徵、近期清晰正面免冠**、身份證號碼;對被通緝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批准逮捕決定書》《逮捕證》或《呈請刑事拘留報告書》《拘留證》的影印件。

公安部(a)級、(b)級通緝令辦理業務歸口公安部刑偵局管理。公安部(a)級、(b)級通緝令傳真下發,同時在「全國公安資訊網路」上釋出,並錄入「全國在逃人員資訊光碟」。公安部還將視情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和全國性的計算機公共資訊網路上適量釋出,實行公開獎勵通緝。

除《公安部通緝令》外,省、市、縣也可在所轄區域內對在逃涉案人員釋出通緝令。

4樓:匿名使用者

視犯罪分子的罪行而定,對於最大惡極的會成立專案組,發a b級通緝令。一般的會發布追逃資訊,等待新的線索,有的犯罪嫌疑人甚至過了幾十年才抓到。

刑警隊要是抓不到犯罪嫌疑人,接下來會怎麼處

5樓:匿名使用者

通緝抓捕 。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釋出。

6樓:念忘秋天

掛網 網上追逃 不能結案

刑事案件在刑警大隊5個月了犯罪人沒抓到怎麼辦

7樓:嘿嘿魚

出現這個情況,刑警隊只能先掛著,把犯罪嫌疑人的資料上網通緝,抓到後再走程式

8樓:櫻桃亮子

這種情況有很多呀,很多都是犯罪嫌疑人逃跑了,一年兩年甚至更長時間沒有找到。法律有沒有規定怎麼處理。

派出所抓不到犯人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確實是搶劫逃犯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的刑警大隊負責上網(即列為網上逃犯),內只要是知道或容者掌握該犯罪嫌疑人的警察可以立即將其就地抓獲並刑事拘留(如果是批捕逃犯可以就地宣佈逮捕),隨後移交案發地公安機關。所有費用由公安機關支付。至於時間的長短不好定論,但是絕對不是十年,是一生!

只要犯罪嫌疑人活著就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我們這裡今年年初剛抓了一個涉嫌搶劫的逃犯,跑了16年了。他的同案犯早都出獄了,結果這傢伙都快四十了又被抓回來了,十一之前判決的,8年有期徒刑。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刑警隊要是抓不到犯罪嫌疑人,接下來會怎麼處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釋出。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需要區分抓不到的具體原因才能進一步分析。

搶劫與**,現在讓刑警隊把犯罪嫌疑人逮住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13樓:博愛傑傑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14樓:李右丞

具體案件如何承辦,建議還是委託專業的律師來處理為好,網路諮詢未必會有具有針對性

一般刑警隊抓人之後到**需要多久

15樓:樂觀的

一般刑警隊抓人之後到**這個時間,法律對此沒有規定,因為公安和檢察院如果認為證據不足,都可以適當延長時間,所以很難判斷具體多久能**。

一般公安要在兩個月內偵查完畢,然後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在一個月內審查起訴完畢後,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擇日**。

一、法律規定公安的偵查期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二、法律規定提起公訴的期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擴充套件資料:

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立案但是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誰,這個犯罪嫌疑人有追訴期嗎

不受追訴時效限來制,在人民檢察源院 公安機關 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參見 刑法 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 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如果有犯罪事實,已經立案,但是無法確定犯罪嫌疑人是...

如何確定玩忽職守罪犯罪嫌疑人

確定玩忽職守罪犯罪嫌疑人,就是確定其是否觸犯玩忽職守罪,在沒有被法院判決之前,其為玩忽職守罪犯罪嫌疑人。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產 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要件有 一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

公安抓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審問調查的時間是多少

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法律依據 根據 人民警察法 的規定,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 檢查 經盤問 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