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是事實審還是法律審,事實審與法律審可否分離

2021-03-03 20:30:22 字數 1585 閱讀 4512

1樓:阿笨

在兩審終審制的國家,有的規定一審為事實審,二審為法律審;有的國家回則沒有這種區分答。在三審終審制的國家,通常第一審、第二審為事實審,第三審為法律審。事實審主要有兩種型別:

(1)不受上訴或抗訴理由、範圍的制約,實行全面審查;(2)受上訴或抗訴範圍的限制,僅就上訴或抗訴內容進行審查。中國採用兩審終審,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判案件時,要對一審判決所認定的事實、適用的法律和訴訟程式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的內容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2樓:13862590347林

二審和一審一樣,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民事訴訟,二審是全面審查嗎?

3樓:day田芳芳

民事訴訟二審不是全面審理的,而只是對你上訴部分的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版 第二審權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二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圍繞當事人的上訴請求進行審理。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理,但一審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除外。

根據新民訴法規定,二審案件的審理範是:與上訴請求有關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問題。這個範圍有兩個顯著特點:

1、審理內容既包括事實審也包括法律審;

2、審理範圍受上訴範圍的限制。

"事實審"與"法律審"可否分離

4樓:

這是個涉及人民來

陪審員制度自的核心問題。理論性極強,闡述起來內容非常巨集大,在這裡,不是一句話兩句話就能夠講清楚的。 簡而言之,在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案件或行政案件的審理程式中,如果需要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那麼,人民陪審員只需要側重對案件「事實問題」部分的稽核,不需要左右法律方面的問題。

法官根據事實,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最後進行裁量。 這就是「法律審」和「事實審」兩審分離的實質。

法律審和事實審是怎麼回事?

5樓:三無律師

事實審,指對由證據反應出的案件事實部分進行審查,看看事實認定有沒有錯誤。

法律審,指對案件的法律適用和審判程式是否存在錯誤進行審查。

我國的民事訴訟是不是不存在法律審和事實審的區別?

6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問**審理和書面審理的問題吧?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審理方式】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經過閱卷和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核對清楚後,合議庭認為不需要**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民事訴訟中也要遵循這個原則,所有案件都要在審查事實的基礎上適用法律。

但是訴訟中有些程式可以僅對事實或法律適用進行審查。

民事二審程式,民事二審開庭程式

民事訴訟二審審判程式是怎樣的 民事二審程式具體如下 1 立案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後直接進行裁決。2 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 審理,但必須與...

一審為什麼會是終審,一審 二審 三審 終審都是怎麼回事

一審終審是審級制度的一種,案件經過一級法院的審判即告終結。在實行一審終審制時,法院作出的判決 裁定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成為確定的判決 裁定當事人或有關人員不得上訴。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兩審終審原則的例外,適用一審終審的案件有 1 最髙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案件 2 基層人民法院依特別程式審理...

法律高手請進 訴訟法的二審終審原則,如果一審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還可以繼續上訴嗎

不可以,最高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審理的案件是一審終審,不可以上訴。另注,兩審終審的 內例外具體包容 括 1 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審判決 裁定,為終審判決 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2 適用特別程式 督促程式 公示催告程式和企業破產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對不予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或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