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戶籍制度改革存在的弊端及改革的方向

2021-05-12 08:54:33 字數 4839 閱讀 6399

1樓:豆漿油條雞蛋

戶籍制度 就不該有 不該有農村和城鎮的差別 都是中國人

中國戶籍制度改革真相:為什麼中國現在在逐步

2樓:凌櫻緋

戶籍制度改革是扭轉土地城鎮化速度高於人口城鎮現狀,加速進行人口城鎮化,使更多的進城人口能夠在城市定居下來的重要舉措。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形成了以非農業和農業戶口區分城鄉居民為主要特徵的戶籍管理制度,曾在加快工業化、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發揮過重要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鎮化程序加快,城鄉流動人員增多,迫切要求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迴應社會期待、順應發展要求,***公佈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這意味著對人口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制度的全面改革正在加速,必將有力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中國戶籍制度對中國社會的利弊(緊急,請多多幫忙)

3樓:上品咖啡

[轉貼 2006-04-18 19:46:41 ] 發表者: 楚有才

姚軒鴿細讀《經濟學訊息報》第23期鄭品石先生「戶籍制度近期不宜改革」一文(以下簡稱鄭文),甚覺立論欠妥,結論偏頗,實在不敢苟同。

細察鄭文,似乎在戶籍制該不該方面與筆者無甚差異,所不同僅在於:該跨大步快改,還是走小步慢改?顯然,鄭文是「慢論」主張者。

其立論認為,一方面,中國現在的大城市大多數是從政治中心發展成為經濟中心的,因此,對勞動力的吸納能力極為有限;農民的大量湧入會引發「城市病」,並在城市邊緣地帶形成「貧民窟」;放開戶口會導致優秀人才的外流。從中國城市化發展的角度來說,放開城市戶口會將一個新城市發展最需要的人才吸引走,而純粹的農民對知識技能的掌握不夠,農民由於經濟的影響缺乏分工協作的精神,會影響工作效率。同時從更長期的角度看,放開戶口會導致東部地區人口的極度膨脹,而西部落後地區則會比以前更加落後。

進而鄭文得出結論——戶口制度近期不宜改。並提出了廢止戶口制度的兩個條件:一是國家完全取消對城市和城市居民的補貼;二是中國實現了不同區域的均衡發展。

筆者以為,鄭文立論謬矣,結論差矣。

首先,城市發展不是判定戶籍制度該不該改革,或何時改革的充要條件。固然,城市化是一個國家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誌,但城市化絕不是現代化,現代化也不等於城市化。因此,如果拿對城市化發展是否有利來裁定戶籍制度改革的價值取向,政策策略,顯然是不合邏輯的。

眾所周知,戶籍制度改革是對人的基本權利——遷徙自由和擇業自由的肯定,其目的在於解除人們的精神枷鎖,消除人與人,城鄉之間的隔離和歧視,為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和發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和精神支援。改革戶籍制是因為戶籍制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妨礙著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程序。「它在本質上是要維護和深化城鄉差別,阻礙現代化和城市化發展。

城鄉差別和分治的深化又進一步鞏固了戶籍制度改革的存在基礎。」(杜鋼建《問題與主義》)中國社會科學院蔡舫教授則說:「戶籍制的核心作用,是人為地在城鄉之間樹起一道藩籬,以工農業剪刀差的形式,為重工業發展戰略提供製度保障。

「戶口制像一個看不見的烙印,把城市裡看上去毫無二致的人分為三六九等。」「戶籍制度生硬地把農村人口控制在城市體制之外,城市以此建立了住房、教育、養老等一系列排他性的福利制度,以及保障城市勞動力全面就業的就業制度。眾多的制度差異,使中國農民一出生就處在了二等公民的境地。

」「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方式嚴重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是對人的尊嚴和權利的輕蔑和踐踏。」「有罪推定是現行戶籍制度的法律邏輯」。而且戶籍制度對人的尊嚴、自由和平等權利的剝奪和侵害並非一代人的問題。

」就是說,戶籍制度該不該改革,什麼時機改革,完全取決於這種制度對社會發展的效用大小,利弊權衡。就戶籍制度的本質而言,由於是對人的自由的限制,因此,無疑是一種惡。現行戶籍制度從2023年實行以來,已經有43年了,43年間,中國社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特別是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以來,戶籍制度存在的基礎已經不復存在。

這是因為,市場經濟是天生的平等派,他是以個體的平等與自由為前提的。其參與者都是平等的競爭主體,它否定特權,挑戰歧視,它鼓勵平等自由地競爭。而從法律表現形式看,「遷徙自由是一個公民自由流動,尋求發揮自己才能的場所的基本要求。

它是公民追求幸福權利的必要條件,而且對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政治民主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對個人而言,遷徙自由意味著可以從壓抑、束縛自己的環境中走出來,另外尋求機會,謀求更適合自己發揮作用的地方。」可以說,遷徙自由標誌著社會文明的進步,也是促進政治民主化,決策科學化的激勵因素之一。

同時,有助於社會政治的清明,剷除利使用者籍制度尋租的條件和土壤,為社會主義現代文明營造積極的氛圍。具體說,遷徙自由有助於人才的合理流動,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因為,人是生產力諸因素中最活躍的,只有人的知識、智慧、創造力,才能把其生產要素引向發展生產力的用途上,創造出豐富的物質和精神財富。

在市場經濟中,勞動力只有和其它商品一樣可以通過**機制,供求關係和競爭機制,使之得到有效的配置和充分利用。而要實現這一目標,遷徙自由和與之相隨的擇業自由是前提。在市場看不見的手的指揮下,會促進區域性勞動力的市場的形成,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配置,減少差距,降低交易成本,使每一個勞動力尋找到用武之地,使用單位找到合適的人才。

其次,從鄭文立論而言,也是值得商榷的。「吸納有限論」只能說明製造業發展水平不高對勞動力的吸納能力極為有限,但這並不能說明城市吸納能力極有限。這顯然是因為城市對勞動力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層次多行業的,製造業僅是城市生活的一個部分,並不是全部;「城市病論」更不能支援其立論。

「城市病」存在,恰恰是因為戶籍制度改革滯後造成的。這是因為,在沒有遷徙自由的制度背景下,往往形成進出雙向阻礙,該進的進不來,論出的出不去,缺乏法治化的較為公正的市場機制。而且,在這種機制制度下,各行各業都受限制,從而會導致財源不足,**財政困難,能源、交通等市場設施跟不上形勢的需要。

南開大學經濟所蔡繼明教授也認為此論不成立。他說,珠江三角洲各城市吸納了大量農民工,並沒有加劇「城市病」,相反,給本市帶來了繁榮;農民進城,對城市功能的發揮,基礎設施、產業結構及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等方面,都會起推動作用;農村勞動力的流動受市場供求規律、競爭規律與**規律的調節,農民是否進城,同樣會考慮機會成本,轉移費用,比較利益及自身的競爭能力,而不會以大轉移方式全部湧入城市;比起戶籍制制約農村剩餘勞動力,使其在農村內部自行消化而引發的「農村病」來,戶籍制度改革利大於弊。「民工潮」是「農村病」的典型症狀。

而城市形成巨大「貧民窟」論更立不住腳。試問,如果使用者籍制將農民全部趕回農村,「貧民窟」就不存在了嗎?他們回家後同樣是在「貧民窟」生活,甚至還不如城裡的「貧民窟」。

對此,豈能一趕了之,眼不見心不煩呢?「貧民窟」的形成,從根本上說是由於「戶籍制」製造了城鄉差別,使城裡人擁有更多的特權,更多的生存機會,否則,誰樂意背井離鄉,拋家離舍,在外飄泊呢?而「人才流失論」已被改革開放的事實所證明,有流失必有流進。

況且,人才流失本身就是一個十分**的稱謂,它把人才當作附屬品,不允許人才按自己意願流動。當然,對「所有者」而言也許是一種流失,但對國家而言,是一種資源的優化過程,是人盡其才的前提。沒有流動、就沒有發展,流動本身就是對原屬地原單位用人制度的一種獨特的民意表達方式。

對此,應憂心的只能是如何為人才發揮能量創造條件,而不能採取簡單的堵與擋的方式。與其將人才卡在一個不能使其發揮才能的地方,倒不如放一條生路,讓其自由尋找自己的舞臺。這樣,不僅社會管理成本降低,而且於管理者可以積善德,澤後輩。

而關於「若干年之後,中國將會出現東部地區人口的極度膨脹,而且西部落後地區則會比以前更落後」的結論,其實是杞人憂天。如前所述,農民並不是傻瓜,他們向**流動,也是會理性地分析利弊的。假如經過他們的估算,最後決定東遷。

或者假定確實出現了東部地區人口的極度膨脹這種現象,那作為執政者也應反思,為什麼人們都向東部遷,難道沒有政策性的傾斜歧視,使廣大西部地區失去發展機會,陷入貧窮的因素嗎?這不正說明,我們現代化的整體目標未實現,背離了共同富裕的理想嗎?而關於農民對知識技能的掌握不夠的結論,雖然就統計意義而言與現實較吻合,但試問,這是他們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嗎?

從2023年到2023年的32年間,中國工業化建設從農業中淨調動約一萬億元的資金,平均每年多達250億元。可以說,中國現代化基礎體系的建立,每一處無不浸透著廣大農民的血汗。而國家給予他們的是什麼?

生老病死一應由天,基礎設施、教育機會比城裡少得多。不是他們不願意掌握知識技能,而是他們的權利被剝奪。而關於「農民缺乏分工協作精神」的結論,完全是一種武斷。

農民是否具有分工協作精神,關鍵要看有無一種機制使他們能組織起來,體現協作精神。如果僅憑感性而言下結論,實在令人不解。而以西部地區面積大,是少數民族聚居區,對現代文明有不同程度的恐懼感等立論而反對戶籍制改革走快步的論點,也是站不住腳的。

筆者以為,判定戶籍制該不該改革,以及應該跨大步還是走小步的標準,一方面要看是否已經阻礙了市場經濟的發展,是否有利於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另一方面,要從戶籍制度的本質看究竟該不該改。就是說,如果戶籍制度是一種劣的制度,那遲改不如早改,慢改不如快改,走小步不如走大步。一切杞人憂天的論調,只能使現代化建設喪失許多機遇。

二十年多年的改革實踐也表明,漸進改革所付出的成本是十分驚人的,特別是對於戶籍制度改革這樣的區域性改革,更應一步到位,每緩一步都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至於鄭文提出的廢止現行戶籍制度必須具備的兩個條件,筆者以為,也難以成為判定戶籍制度該不該,以及快改和慢改的條件。照鄭先生所言,如果國家一天不取消對城市和城市居民的補貼,那便不能廢止戶籍制度;如果中國一天未實現各區域的均衡發展,那便不能廢止戶籍制度。太可怕了,如果國家至少在幾十年內不會取消對城市和城市居民的補貼,那麼,可憐的農民還得繼續過著基本權利被剝奪的苦日子。

已經43年了,還能忍受多久。什麼是區域的均衡發展,標準是什麼?中國地大物博,幅員遼闊,在步入現代化的程序中,恐怕不均衡發展將是常態,均衡發展只能是一種美好的願望,若如此,那戶籍制還得繼續下去。

真不知鄭先生是如何得出如此有背情理的結論的。

當然,繼續維護城鄉二元結構,保證城裡人的特權,以掩飾其虛弱的現實生存能力,這是相當一部分城裡人的願望。但市場經濟是不信邪的,wto的鐵榔頭是不相信眼淚的。戶籍制度改革應大膽提速,戶籍堡壘實質上是現存的城市管理體制無法適應社會發展需求的集中體現。

這是現階段通過釋放體制能量加速現代化程序的又一突破口,我們必須抓住機遇,拋棄幻想,勇於走大步改革的路子。

戶籍制度改革的好處是什麼戶籍制度改革的好處

戶籍制度改革的好處是 促進社會公平 促進經濟增長 促進城鎮化 促進勞動力資源優化配置。戶籍制度是指一項基本的國家行政制度。中國歷史上的戶籍制度是與土地直接聯絡的,以家庭 家族 宗族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現代戶籍制度是國家依法收集 確認 登記公民出生 死亡 親屬關係 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資訊的法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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