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惠企百科
用人單位依法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兩類:
1、一類是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規定有四種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2、另一類是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型做返動合同胡猛,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勞動法》第27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卜飢產經營狀況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天在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後,可以裁員。
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並經當事人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2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兩種具體如下:
1、是用人單位可畝孝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2、是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佔據核心的地位。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
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解除。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單方解除即享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四條 【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事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慎廳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迅者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連帶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樓:惠企百科
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中斷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
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鍵首改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用人單位依據芹飢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法和勞動部稿判《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有哪幾種情況
4樓:從修敏
1、勞動合同的合意輪山解除:非過臘渣中失性辭退;過失性辭退。 2、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 非因工負傷 ,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 不能勝任工作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梁殲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勞動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 ,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 變更勞動合同 達成協議的。
解除勞動合同都有哪幾種情況
5樓:李旻
法律分析: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情況: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數殲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臘巨集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薯局衝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解除勞動合同都有哪幾種情況
6樓:彭宗輝
對於勞動合同,在簽訂之日開始其實也就意味著日後會有解除的那麼一天,當然不管是勞動者個人還是用人單位其實對於勞動合同的解除都是享有一定權利,只不過在實際解除的時候,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規定來操作才行。那此時解除勞動合同都有哪幾種情況呢?不妨跟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租扒渣吧。
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弊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不僅僅就解除勞動合同本身達成一致,還應當對一方或者雙方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協商一致,比如說,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保守商業秘密和補償一定的培訓費用,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條件,只有雙方對這些附加條件也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當然,如果雙方對解除勞動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條件,也就不存在就條件達成一致的問題。
非過失性辭退:《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過失性辭退:《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由這種辭此櫻退所引起的勞動爭議較為少見。經濟性裁員:《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勞動合同的解除有幾種情形?
7樓:周業懇
雖然現實中很多時候都是由勞動者向單位提出辭職或者申請離職,但從《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來看,不管是勞動者本人還是用人單位其實都是有解宴亂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實際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否則就要承擔不利責任。那究竟勞動合同的解除有幾種情形呢?詳細內容請賣做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1、用工雙方合意解除勞動關係。
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期滿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係,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則不再履行。按照《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必要分清是誰的責任導致。
2、過失性辭退和非過失辭退導致勞動關係的解除。
過失性辭退即勞動者的行為違反《勞動法》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用人單位予以辭退而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消滅。即《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情形;非過失性辭退是指非因職工原因由用人單位辭退職工而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26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即非過失性辭退情況):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損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經濟性裁員和企業富餘職工辭職導致勞動關係解除。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或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被裁員人員即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勞動法》第27條對此類勞動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確規定。企業富中祥衡餘人員辭職按***有關規定是允許的,同樣也導致勞動關係的解除。
4、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關係的解除。
勞動法》第32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種情況:
一)在試用期內;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5、勞動合同終止導致勞動關係的自然解除。
勞動法》第23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終止,即「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解除勞動合同屬於終止勞動合同嗎,解除勞動合同和終止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我國現行 勞動法 第23條對勞動合同的終止作出了規定,第24條至第32條則規定了勞動合同的解除。因此終止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成為我國目前在法律上消滅勞動 法律 關係的兩種基本形式,平日裡我們所見的資料和書籍也大多根據立法上的規定作了相應的論述。但也偶有一兩本教科書中指出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勞動合同終...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方法,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補償的方式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適合的經濟補償辦法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根據我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
解除勞動合同的形式有哪幾種,請問勞動合同裡的 用工形式 有哪幾種
解除勞動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