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闆因為工作的事吵架,把我辭退了,丟人嗎

2025-06-17 17:20:12 字數 3228 閱讀 6033

1樓:阿里個通

不丟人的。和老闆因為工作的事情吵架將你辭退,在這些事情當中,雙方都是有一定過錯的,不只是你乙個人的問題,並且是因為工作的事情而辭退你,不是因為你的工作能力不夠,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所以是不丟人的。在被老闆辭退之後,需要及時的調整心態,不能出現自卑或者弊慶銷敏感差碰的情緒租遊,快速調整好之後尋找下乙份工作。

2樓:皮謹菅雨

首先,因為和老闆吵架而被解僱並不是一件很罕見的事情。在工作中扒悶,有時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觀點和意見,這很正常。但是,在表達自己的觀點時,需要尊重對方,並且在適當的時候採取合適的方式進行溝通。

如果你覺得自己在吵架中的表現野兄並沒有失控或過分激烈,那麼你可以嘗試接受這個結果,並從中學到一些教訓和經驗。比如,你可以反思自己在與老闆溝通時的表現,思考是否有更好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意見。

當然,如果你覺得自己頌此襲的表現並沒有過分激烈或失控,但是卻被解僱了,那麼你可以嘗試和老闆溝通一下,瞭解一下具體的原因和情況。如果有必要,你也可以考慮尋求法律援助或諮詢相關的機構或組織。

總之,被解僱並不是一件丟人的事情,重要的是如何從中吸取教訓和經驗,不斷提公升自己的能力和技能。

跟同事吵架公司能不能辭退

3樓:劉四國

法律分析:需要視情況而定。根據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可知,如果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但是一般的吵架行為,其實也造不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後果,具體還是要看,用人單位如何實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樓:情感帶土

您好和同事鬧矛盾偶爾的話是不會被開除的哦。

我們不惹事也不怕事遇到對自己不公平的事情一定要勇敢站出來不要懼怕開除[微笑]

提問。我手受傷,單位不理解我,還欺負我,有人對我動手動腳。

這種情況可以報警的呢。

對您動手是動手打您嗎。

提問。沒有打我,對我拉拉扯扯。

可以先和上級領導溝通一下。

忍不了可以大聲制止他告訴他自己不是好欺負的。

提問。大聲制止沒用可不可以群裡講呢?

親親我的建議是不要把事情鬧太大哦因為群裡有其他同事會影響到其他人的呢。

您可以明確告訴他在這樣子下去對誰都沒有好處當面和他對質。

提問。如果事情越搞越大呢他不理我,我每天罵他呢。

最後看乙個罵乙個,不停的罵。

親親這樣子的話會把同事關係搞的很僵硬。

提問。最後把所有領導罵一遍,估計沒人敢惹我了。

請問他們現在是不想和您吵架了是嗎還欺負您嗎。

和領導吵架了會被辭退嗎?

5樓:宋珠兒

敢跟領導吵架的人,毫無疑問是很難繼續在公司待下去的,當然有兩種情況例外。

一是跟領導吵架的人都氏悶是領導非常重視的人老察,這個怎麼說呢,簡單來講就是你是領導的左膀右臂,領導不能失去你,因為你對公司產生的價值太大,大到領導捨不得放走你,所以這種吵架或者用爭論的來形容是在正常不過了,完全是可以繼續在公司待下去的。

做好自己該乾的事情。

二是你跟領導的私交甚好,俗稱有關係,所以哪怕是在公司裡因為意見不合發生爭吵,也不會產生多大的影響,作為你的領導他也很難因為一點小事就無情的將你開除,畢竟關係在那兒擺著。

但是如果你是普通員工而跟領導吵架的話,大概率是很難繼續在公司裡待下去的。一方面是你已經給領導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另一方面是以下犯上犯了職場裡的大忌,領導不說話,你也很難繼續留在公司裡。

認真聽從上級安排。

前者是比較被動的,如果繼續選擇留下,那將來對於公升職加薪都是一大困難,因為你的晉級之路都需要經過領導的認可,如果得不到領導的認可,或者你的領導是那種小肚雞腸的人,那你的晉級之路也將是無功而返。

凡是多主動交流。

後者是主動的,選擇在你手裡,如果你選中留下,那麼裡就要為留下做好最壞的打算,如果選擇離開,那麼你與領導的爭吵也就隨之消散,去到新的環境重新塑造自己。當然跟領導吵架的,我認為還是選擇離開好些,畢竟當初留下的壞印象始終都烙印在了領導心裡,即便你很有才能,領導也會覺得你很不靠譜。

總而言之,職場裡還是儘量減少與領導爭論或者吵架,畢竟領導是你的上級,領導也需要面子,你不給領導面子,將來領導也絕不會給你面子殲含彎。

跟公司領導吵架被辭退有工資嗎

6樓:劉政

法律分析:職工被辭退有工資。工資按照已付出的勞動支付,公司不得拖欠工資。若合同未到期被辭退,單位還應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並梁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漏羨。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絕搜運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跟員工發生矛盾,想辭職,但有怕得罪老闆,應該怎麼辦?

7樓: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那就跟老老闆好好交交心就行了,你說我現在的顧慮就是我這個跟他鬧不合,要不然調個部門,要不然不要跟他有工作交集了,那麼嗯,之所以不想走,是因為老闆特別好。

8樓:梅花雨

真想辭職就直接遞交辭呈,如果不想就婉轉地把你想調崗的想法與老闆表達出來,這才是解決之道。

9樓:寒雨隨江夜入吳

可以單獨與老闆談談想辭職的原因,相信老闆會處理的。

10樓:玫瑰紅

那麼大家和好,共同在乙個老闆下工作是對的。

因為工作失誤,老闆打算把我換部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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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能夠一起參加一些活動,哦集體活動讓彼此增加了解這個活動的過程當中的可以增加你們的交流。平時可以找一個機會來交流下這個問題千萬不要等到事情發生的手去解決,而要等到,平靜下來了找個專門的時間去談一下就你該怎麼處理那麼你們協商一致以後,再來決定,接下來該怎麼做,千萬不要在生氣的時候大吵大鬧的一般是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