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草民學法
1、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女方醫療疾病花銷夫妻共同財產,系合理合法的支出,該支出屬於雙方因共同生活所導致的支出,作為女方丈夫的男方,有義基高鍵務扶養妻子並幫助其**疾病,所以,因醫療疾病所導致的女方的花銷,不會由女方個人財產支付,應當由夫妻共同財產支付。
但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之時,人民法院必定會考慮上述情形,給予男方一定的照顧,但這種照顧是有限度的。
2、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一方可以要求給付扶養費。
3、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負、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於夫妻共同債務,應搏巧當由雙方共同財產清償。
但,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a、雙方約定由一方清償的債務,但是為了躲避債務的除外。
b、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任何扶養義務關係親朋所負的債務。
c、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籌資從念配事經營事務,其經濟收入卻未用於家庭日常生活。
d、其他應當由一方清償的債務。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7條。
2樓:明月高樓
就算你們共同發掉的,離婚時不論,除非八萬是借款,那就共同還。
男方知道女方有病後跟女方結婚了過五年後有要離婚了。財產怎麼分
3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可以平均分割: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兩年前女方有病剛剛看好,現在辦理了結婚證要離婚了女方應該退還財禮嗎?
4樓:網友
你好,關於您的問題,彩禮是否需要退還,需要結合男女是否結婚、是否一起生活、在一起生活實踐的長短等綜合考慮。實踐中,結婚後一起生活的時間,會影響是否返還或者返還數額的多少。參考《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要求拿五萬,已經三年了,法院會怎麼判
5樓:網友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6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分割,有證的情況下。無證就是全額返還。看法官心情,有個自由量裁範圍。
女方被家暴離婚要求給成年未結婚子女賠結婚買房費合法嗎
不合法,但是協商如果男方願意,也是可以的,只要男方願意,淨身出戶都行。子女成年了,就不存在什麼撫養費了。先談合不合情理,合不合法由法官依法判決。父母離婚,給未成年子女撫養費這是依理依法都應該,父母給未成年子女買房算在離婚分割中這講不過去,說句難聽話父母的財產不給子女繼承也是合法的,給子女結婚買房這無...
男女結婚結婚領證辦年,結婚時男方沒有給女方彩禮錢,男方提出離婚,女方該怎麼提出賠償,怎麼維權
給付彩禮是民間風俗,但不是法律規定的男方必須履行的義務 很多人結婚沒彩禮的 因而你們離婚在法律上不存在彩禮方面的賠償問題,而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子女 如有 撫養等法律問題。法律沒有規定結婚時男方一定要給女方彩禮錢,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共同債務共同償還。結婚前不提彩禮,婚後提沒用,除非男方存...
結婚前男方給女方買的三金,離婚後屬於女方嗎
那當然是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了,不用歸還的,如果婚前送的所有東西在離婚後男方還要討回去那還送來幹嗎呢。中國的法律就是這樣,為什麼結婚時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離婚時不可以要回,而女方給男方的陪嫁卻可以要回?不都是以婚姻為目的的?一點也不公平!這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畢竟是男方買給女方的。恩,這個屬於女方的,婚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