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企業與員工不續簽,是否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2025-04-23 07:41:25 字數 5584 閱讀 3096

1樓:殷琬

是不應該支滲歲付相對應的**報酬的,閉逗因為轎喊賣你們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以後,用人單位不繼續簽訂合同的時候,是可以進行辭退員工,按照相關規定。

2樓:嘉咪學姐

合同到期了,這種情況下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因為並沒有違約。

3樓:小徐說民生

如果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應該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會影響到員工的權益。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4樓:何紅雨

法律分析:需要,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第五款 勞動合同期滿,閉鬥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猛州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枝態蔽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合同到期不續簽,企業是否應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5樓:留在最後的守望者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困世叢,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返緩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汪櫻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以上就是對你提出的問題的,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給自己續簽的要給錢,要是自己不續簽的一般就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合同到期後公司應該是要進行續簽的,要是員工因為不想簽訂的,那麼就尊重員工的意見了。

6樓:遊戲的另類智多星

企業在僱傭勞配腔動者的時候都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之後還需握納要進行續簽,否則企業段賣沒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

7樓:糖tang說數碼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啟大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清兄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按原條件或者提高條件續答旁襲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續簽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8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那麼是需源察要賠償的,如果不雹判茄賠償的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要求企業進行賠衝消償,也可以直接去找公安局或者是勞務保障局。

合同到期不續簽,企業是否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9樓:長千花遠

勞動合同書和勞務合同不一樣,勞動合同書有其獨特性。而工作合同到期了,如果不續期,是不是必須乎鋒給賠償,主要是看是哪一方明確提出。由於工作合同到期後,職工再找新的工作中,毫無疑問必須一定的調整時長,因而根據這一塊,因此需看到底是歲彎晌誰明確提出的不續期。

假如企業想要續期勞動合同書,而職工自身明確提出不續期,也就是職工自身明確提出勞動合同解除,那麼和自身離職一樣,正常的申請辦理相應的辦理手續。這時,企業只必須正常的付款未結的薪水就可以,不用此外給賠償。由於鬧困工作合同到期,企業明確提出不續期,職工自身肯定是要按照規定進行工作交接的,因而並沒對企業產生哪些損害,<>

但職工再此外去找個工作,毫無疑問必須消耗一段時間,這對職工的合法權益導致了一定的危害。因而在職工無過錯的情形下,企業明確提出不續期勞動合同書,企業必須繳納經濟補償。如果是員工自身不願意續期要想拆換所在單位的,第一:

提早乙個月通告企業不續期,企業不派發賠償金,不可以領到失業險;第二,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申請辦理離職流程,離職手續包含以下幾點:工作交接;退回各種各樣企業資產,<>

包括工作服裝、書本、計算機、專用工具等物件;計算考勤管理,清算當月薪水,承諾派發時長;人事部門推送離職證明。員工應當彼此承諾,申請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按照此方法相關要求向職工支出經濟補償金的,在受理工作交接時付款。

也就是說申請辦理離職流程,工作交接和最終薪水的還清可以同時進行。要是沒有工作交接,那麼最終的花費企業還可以不用清算。

10樓:邂逅浪漫

需要禪寬好。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用巧梁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那就應該支付勞動者賀鉛經濟補償金,按照工作年限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11樓:無能為力大蒜

如果是因為企業的情況不續簽,那麼需要支付賠償金,如果是員工的原因不續簽,就不需要支付。

12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是不需要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企業具有權利拒絕續簽合同的。但需要說出來理由,比如員工遲到早退。

合同到期企業不與員工續簽,有經濟補償金嗎

13樓:劉然

律師分析:根據法律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也搏譁就是說,同時滿足這三個條件:

1、用人單位願意續訂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3、勞動者不同意續訂時,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

法律依檔拿據】:

中行銀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企業與員工不續簽,需要支付賠償違約金嗎?

14樓:竹兒說教育

「勞動合同到期」和「辭職」以及「辭退」之間的區別

辭職」故明思意他的行為主體為勞動者,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勞動者任何補償,除非用人單位在用工時有違法情況出現才會涉及。至於「辭退」故明思意他的行為主體為用人單位,像這種由用人單位單方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接下來再說說「勞動合同到期」它的行為主體分別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兩個,其中:

屬於勞動者行為的則是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枝辯不同意續訂,如果不是這個的話那就是用人單位責任了。

這個就要看勞動合同到期後,不續簽是誰的責任了,是勞動者的責任就不需要支付,要是用人單位責任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支付標準

用人單位單方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及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按半個月工資計算;最高支付經濟補償年限不超過12年。其中月工資標準這塊要說明一下,如果月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話,按月工資三倍的支付。

也就是說單從經濟補償金這塊來說,即便在用人單位工作16年,用人單位也只支付12個月月工資。

另外由於勞動合同到期也算是申領猛液缺失業金,其中非本人意味中斷就業的條件之一,再滿足失業保險在本單位累計繳納滿1年以上,重新就業意願就可以向有關部門申領失埋圓業。

總之,勞動合同到後,要是勞動者原因拒絕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要是用人單位原因導致無法續簽勞動合同的,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15樓:搜尋娛樂圈

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做員工沒有違反企業的規定,有沒有做出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那麼企業就應當與員工續簽,如果企業沒有與員工續簽,就相當於直信州咐接將員工辭退,是需要給予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的,所以並不是勞動合同到期之後企業想不籤就不籤這明顯是滑純不合規的,首先企業就要保護好這些勞動者的權益,而不能以一些簡單的理由將員工辭退。

其實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後,若公司不願意和勞動者續簽或者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來的合同,作為勞動者可以拒絕,畢竟企業的做法已經違背了勞動合同,而且企業還必須支付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金,一般的賠償按照n+1計算,n就代表是乙個勞動者的跡山工作年限,所以企業是沒有這個權利隨隨便便的當員工開除的,但如果是勞動合同到期,你主動提出離職,那麼企業不會進行任何的經濟補償。

很多企業利益下滑,為了節省成本就直接將員工開除,我覺得這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做法,乙個優秀的企業要有擔當,如果勞動者發現自己被企業強制開除,千萬不要選擇一味的容忍,可以向勞動局進行投訴,並且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企業進行經濟賠償,而不能這樣一了了之。

現在的勞動法越來越完善,打工人的權益也被很好的保障,所以勞動者不用再擔心自己是弱勢群體企業要辭退員工必須按照相關的規定,而不是想開除就開除,企業想要降低員工的工資或者調整員工的崗位,事先就要與員工進行協商,並且雙方也要達成一致,勞動者可以拒絕企業一些無理由的要求,並且用法律的方式來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16樓:簡簡單單百事通

是需要支付賠償違約金的,如果員工沒有出現大錯誤的話,企業是要和員工續簽的。

17樓:無能為力大蒜

這個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因為這是屬於正常的辭退,不續簽也是企業的一種權利,不是義務。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18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能補償嗎: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需要怎麼賠償:《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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